警鐘:從王石們的吝嗇說起

地產大鱷王石在國難之中言不慎,行不端,成為眾夭之的,當屬正常。但此排山倒海之勢大有過度之嫌,故替王石說句公道話、為眾友降降溫並兼議相關。

今王石有‘過',但不足以‘罪'論。‘過'不該殺,自可以筆伐之。伐之為戒,在於治病救人。但伐要適可,萬不能無度而氾濫。過則本末倒置,事非難分,商非商,政非政,一切重歸混沌世界,復淪神鬼之道,那是國人不願再次看到的傷心記憶。從目前聲勢和效果看,已足以令其自省,當適可而止。

眾友皆知,王石是一商人,商人之責在於經商謀利為主。與其對應的是政府,政府之責在於行政表率為先。商人善舉是道德和人性的表現,政府行政是法定的責任和義務。二者有本質區別和社會分工,且不可模糊界線交叉互越越殂代皰。商人為善當多頌揚,政府行政必須監督。商納稅,府用錢,將帥把大局,士卒守陣地,是正常的社會程序和運作流水線。各依其重在身,才能在專業化分工下最大限度地產生社會效益。

說實話,王石及其同類們本不足以讓國人如此‘厚待',其‘能量'再大無非區區一巨賈而已。雖然平時在其自己的萬科王國中是一介唯我獨尊的土皇帝,或許在社會上還有許多的空頭銜和虛名譽,但在中國那是不入流的身外之物。他身價雖高,但心底恐不敵地方一握權小吏,也不能、千不能、萬不能欲與央府高層一大員、三隻破表試比肩了,較之國府更何足論哉?但國人棄府不論而獨鍾王石者,一是其為人不齒之言之事,二是其人乃民間布衣而非官場大員和敏感標桿,權衡之下自覺討之無妨,傷之無患,亦正暗合國人永懷之民粹情節。積久未發之下,有此獵物,何樂而不‘虐'之?

一場災難事,人間未了情。死者無辜,生者有恨。恨無所泄,唯此類人耳!官民之別,當出乎此天壤也。這也驗證了,現實中為何要萬人競渡官場之獨木橋而不疲的真理,為得就是學而優則仕,仕則富而貴,貴則尊而‘雅'。人生俯仰之間,尊卑貴賤自然渭涇分明,是為圓滿,夫何所求?。

就這災款而言,此次災情所需重建款額決乃天文數字。至現時止,央府現金支出似三、四十億元,而民間募籌則已達九十億之多。從此對比不難看出,此賑災之社會重責已實實在在地落在了民間,而非本當擔此重任的央府。可惜得很,隨處多見對王及同類們的批判和攻擊,卻少有人想得到或是敢於出來對國府的賑災款之多少‘說三道是'。這雖是內政,可我們也是‘內人'呀,卻也沒有了一絲的正義感和勇氣,何也?民間之人好欺,當權之威難碰呀。人揀好罵的罵之,柿子揀好捏的捏之。悲哉......

王石做得是不夠到位,當批之,國府和制度上比他更不到位的人和事,更當責之。可各位看到多少,說過什麼?對此,國人為何視而不見了呢?有人會說,央府還要出的,央府還在從別的方面用別手段支援災區重建的。且住!任何國家對大災之援也決非只有財政現金而無相關動作,但財政撥款必定是大項中的其中一項。如連此硬性動作也不能做到位的救災,那還叫‘救災'嗎?如此下來,真不能想像再後來的配套動作會有什麼‘出色'表現。

美國在‘次貸危機'下,是數次的整千億美元的解囊用以平衡市場,這並不是說其政府就在此外毫無相關動作。而我國近年年約九萬億(國家認可的五萬億,還有各種收費四萬億)的財政收入,其中竟然只是點滴恩賜性質的災害款,若大一中華,就是這區區幾十億的杯水車薪,竟想讓巴川蜀地重振河山待後生嗎?

想問一句:王石者們吝嗇,國府大方了嗎?這災後中國,倒底是誰人之中國?捐贈本自願,來者受之,拒亦莫怪。因為捐贈只是財政撥款的一個補充,古今還沒有一個災難是靠捐贈渡過難關的。撥款與捐款,本是政府與民間的不同概念,撥款和政府是主體行為,捐款和民間是客體行為,且不要將政府之責推之於國眾,有意無意地轉化為民間責任。不得不欣喜地承認,此次民間意識的增強,是國民素質提高的表現,是公民意識的覺醒。從此事件中的災民生存率和援災到位率上看,更多的是災民在自救和自保。 --這個國家此時竟無意之中真正的變成是人民自己的國家了!!記住吧,朋友,是自救為主呀!!

希望政府對此覺醒和提高有所察覺和欣慰,之後更當是對其正確高尚的引導鼓勵,而決不是打壓扭曲!!!在此前提下,不要忘記了政府本身份內該做的重大事情。言者皆有理,民眾鄙王石。吝嗇與揮灑,適度即為宜。不論是平時還是有事,政府與民間皆應有其各本當擔的責任和權利,這是一個理論上必須對等的交換行為,是我們得以自救的前提和保證。任何一方(尤其是執政的強勢一方)決不可按自己所需,自私地將二者的對等概念隨意解讀。

做為一國之主的央府,要擔負起一國之尊的表率作用,少花一點腐敗錢,餓不壞更餓不死你們,多做一些從善事,無人能推得翻打得倒你們。更要學得有些大國風度,將國民當人看,該出手時必出手,該花錢時定花錢(但不是亂花錢喲),國民自會理解你的好,記住你的恩,擁護你的誠。王石們此後摒棄為富不仁,學得有些社會責任感和道義心;國民們此後學會理性和客觀看事物,有些容忍度;總之,社會中人各就其位,各司其責,不論有事沒事自然有條不紊,忙而不亂,是為一個國家的正常狀態。 

如此則國人足矣,中國幸矣。傳統中有‘取法乎上,僅得其中;取法乎中,僅得其下'一說,當再加上‘取法乎下,無所可得'。系指批評之言可稍過事實,以防當事人改正時‘打折扣'之意。不論是對王石者們,還是對為政諸君,皆當適用。遍觀中國,榮耀盡收現黨府,辱名且歸舊異類。王石招討,實逆萬民之意;甚者當誅,哪有敢言之聲?頌者已多,自不缺一人之微;警言惜少,當不懼寂莫獨行。 --這是我歷來為文招‘罵'的本意。

2008.5.20.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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