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馬仔因為民運而相識,我們都是支聯會的義工。還記得那些一起奮鬥的歲月:馬仔強壯,又懂得駕車,搬搬臺臺都不能缺少他的份兒;我個子細少,每星期都努力貼郵票,與梁鳳群等人寄出數百封反新聞封鎖信件往內地。馬仔與我心系祖國的民主發展及在囚民運人士,大家無所不談。
馬仔家境並不很充裕,我曾經到訪過他沙田的家,家中沒有很多多餘出來的東西,還告訴我:這些可以賣的,那些可以賣的。可是,馬仔的心中卻是很充裕。他雖然沒有學者的大道理,也沒有謀士們的盤算。但是,他卻有富正義感,為不公平的事出頭,為弱勢群體發聲,不怕犧牲的心腸。
2007年,我和馬仔及古思堯,協助一對年老長者拆卸僭建物,馬仔每事一馬當先,全力以赴,協助該對年老長者,令我留下深刻印象。
對於律政司在不需要索取馬仔的社會服務令等報告的情況下,仍拖延對馬仔的判刑,徒令馬仔無奈被還柙荔枝角收柙所14日;本人和南方民主同盟給予律政司嚴厲譴責。回歸已近11年,香港政府效法中共,妄顧法治精神,選擇性起訴及故意為難和平示威者,又添一例!
香港政府可恥!馬楚明及馮炳德無罪,立刻釋放馬楚明及馮炳德!
也許,這正是馬楚明今天身陷囹圄的宿命;也卻是他作為火裡鳳凰,未先經過烈火,而不能脫胎換骨的必經階段。馬楚明十四日後,必定會再畢直站立於法庭面前,為自己的理念抗爭到底!
龍緯汶(南方民主同盟主席)
200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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