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省級高官龐家鈺被判12年

28日上午,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在一審判決中,以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同時龐家鈺還犯有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這是中共建政以來陝西省第一位"落馬"的副省級幹部。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龐家鈺被查明:1997年3月至1999年12月間,被告人龐家鈺利用擔任陝西省寶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寶雞市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和工作調動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現金人民幣共計48萬元。在擔任寶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兼秘書長、市長、寶雞市國家債務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嚴重不負責任,違規批准設立、不按國家規定清理、撤並寶雞市財政證券公司,該公司因違規經營,造成國家重大損失。因此做出以上判決。

豆腐渣工程 3.1億打水漂

據《華商報》報導,龐家鈺案主要是由寶雞市馮家山水庫飲水工程的腐敗問題引出的。

馮家山水庫飲水工程是以灌溉為主,兼作防洪、發電、供水、養殖、旅遊等綜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總庫容3.89億立方米。

1996年,時任寶雞市長的龐家鈺親任總指揮。該項目於1996年動工建設,原本預算1.9億元,計畫兩年竣工,但實際工期延長,投資增至3.1億元。

該工程在1999年建成後,主管道便連續爆裂3次,隨後的2003年中秋節又爆裂過一次,2004年12月18日爆裂一次,每次爆裂都要使寶雞市區大面積停水一到兩天。最後的一次爆裂發生在2005年7月17日,主管道爆裂一個直徑約80厘米的缺口,衝出的水柱達7米多高,造成庫區遇水災,而市區遭"水荒"的後果。

主管道屢屢發生爆裂的主要原因是輸水管道設計未達到要求。根據設計,輸水管道應該使用鋼套管做管箍的高等級水泥管道,而爆裂之後檢查發現,當年使用的管道內壁沒有鋼套管,而是細鋼筋做成。

據調查發現,引水工程原本選定的是陝西某水泥製品廠的管道,該廠的管道質優價廉,但在施工中,卻出現了蹊蹺的事情,管道是舍近求遠從蘭州某水泥製品廠高價購買而來。原來,採用的管道是蘭州這家水泥製品廠臨時在寶雞市郊租地雇工,土法製造的偽劣管道。

非法發放巨額國債損失3.16億

陝西省委2月5日的通報稱,"經查,1997年至1999年,龐家鈺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48萬元;違規批准設立寶雞市財政證券公司(以下簡稱寶證公司),寶證公司累計造成損失達3.16億元;在負責寶雞市馮家山水庫取水工程建設中,嚴重失職瀆職,引水、輸水管線先後6次發生爆管,造成經濟損失1008余萬元;道德敗壞,與有夫之婦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

通報中重點提到了寶證公司的問題,這也是很多舉報人重點舉報的內容,當時此案在當地被稱為"寶雞第一貪案"。

1992年成立的寶證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長期非法從事金融業務活動,超發巨額國債,用於投資房地產、期貨交易、炒股票等,致使9800多萬元資金到期不能歸還。

該案涉及金融證券單位、中共黨政司法機關近20餘人,被檢察機關批准或決定逮捕的涉案人員達15人之多。時任寶雞市財政局局長的李增邕被寶雞市中級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經法院查明,當日首犯,時任寶雞市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胥寶生、副總經理夏嘉陵在職期間,先後兩次非法收受他人"回扣"及賄賂現金共計370萬元人民幣,還數次挪用公款達470萬元,用於其私人公司進行營利活動。胥寶生被執行死刑,夏嘉陵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據已出獄的李增邕稱,寶證公司是由時任副市長的龐家鈺親自批准成立的,而按照當時各地國債發行的模式,各地政府主管領導要擔任國債委員會主任,而龐家鈺當時正是寶雞市國債委員會的主任。在發行債券時,龐家鈺還曾於1992年8月3日批示,"已和財政局李局長商量由財政局講明政府同意字樣,由財政局自己審批。"而事發後,龐家鈺卻稱不知情。在當時第二份起訴書中,凡是涉及龐家鈺與寶證公司關係的內容和字樣都不見了。

後來,在司法機關對李增邕進行調查的時候,龐家鈺竟託人捎話給李,"你要是主動承擔‘責任',我就可以判你三年緩刑還保留你公職,你要是不主動承擔,可以判你死刑!"

巨額受賄

至於通報中第一條提到的查實龐家鈺已經受賄48萬元。而據知情人透露,僅寶雞市前公安局局長範太民就交待,他在任期間先後給龐家鈺行賄近40萬元。2002年5月,範太民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今仍在服刑。

中紀委開始著手調查龐家鈺案後,再次提審範太民,範交待先後給龐行賄近40萬元。而此案在當時審查時,因龐家鈺在位,範太民並未敢交待向龐行賄。坊間傳言,龐在範太民被查後,曾暗示過範要"小心說話"。

東窗事發因情婦

據大陸媒體爆料,寵家鈺被查出的所有罪行及最後東窗事發皆因他的情婦們而起。

在陝西省通報中的最後一條也稱寵家鈺:"道德敗壞,與有夫之婦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

據大陸媒體《知音》及"湖南在線"報導,寵家鈺是專門霸佔他人妻子的"拉鏈市長"。下屬為了得到提拔或是懼怕打擊報復,一些擔心官位不保的官員都按照要求讓自己的妻子與市長"談話"。一時間,寶雞市的幹部流傳著這樣一句話:"捨不得媳婦套不著狼。"

在龐家鈺的支持下,一些情婦的丈夫們成立了一家金融投資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長期非法從事金融業務活動。僅僅一年,該公司就取得1.2億的黑色收入,情婦們個個發財,對龐家鈺更是百依百順。

文中說,一些情婦發財,其他情婦自然眼紅,因此,寵家鈺又將陝西省投資建設的馮家山引水工程分給另外一些情婦。龐家鈺的妻子潘玉芝得知丈夫將馮家山引水工程這一肥肉悉數割捨給情婦,氣憤難當,跑到"引水辦"位於市委大院的辦公樓大鬧,龐家鈺只好"現場辦公"解決矛盾,將工程的管道安裝轉包給潘玉芝。但不久,工程管道第六次爆裂,引發大批民眾上訪而使案發。寵家鈺則讓情婦們傳話給丈夫,如果把責任攬過去,寵家鈺則可為他通融,至多判個三年緩期,還能保留公職。但結果,一位情婦的丈夫被判死刑,另兩個則分別獲刑16年和10年。

報導說龐家鈺此舉激怒了情婦們,因此聯合署下真實姓名,並提供了龐家鈺非法收取賄賂的票據;龐家鈺妻子公司的資金賬目......等證據,正因為有了這些證據,今天讀者才能看到上面的結局。

據中新網報導:"在寶雞官場的一些小圈子裡,龐家鈺的‘桃色事件'並非新聞。一些知情者甚至能指名道姓地說出龐家鈺和那位"有夫之婦"私通。

多名官員涉案被"雙規"

2006年5月18日,原馮家山引水工程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李西來在家中被帶走調查,並在2006年11月被刑拘。

2006年7月下旬,原寶雞市城建局局長郭秀軍被從辦公室帶到蘭州隔離審查。知情人稱,郭與龐家鈺關係密切,曾任過寶雞駐京辦事處主任,而馮家山引水工程建成後是移交給城建局管理的。


有知情人士稱,龐家鈺的妻子潘玉芝在2006年底已經被中紀委"雙規",潘玉芝的職務系寶雞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同時被中紀委"雙規"的還有寶雞市政協副主席翟震中,翟曾任寶雞市渭濱區委書記。

據悉,為馮家山引水工程提供管道的是蘭州宏建水泥製品廠,該廠相關負責人在早些時候已經被刑拘。

寵家鈺其人

現年63歲的龐家鈺是吉林省九臺市人,1969年9月參加工作,從1988年10月起,歷任陝西省寶雞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1月任陝西省政協副主席。

他先後擔任市長和市委書記的時間就長達10年。10期間寶雞大大小小的案件很多都與寵家鈺有關,涉案人員死的死,判的判,但寵家鈺卻步步高陞。

《華商報》引述消息人士的話說:"龐這個人在寶雞時間太長根深蒂固,幾乎一手遮天,到後來幾乎是說一不二那種,非常強勢,不把人放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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