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泱潮專欄】鎮壓義民的無道暴政必速亡
就瓮安事件性質和處理方針措施等緊急致胡溫
中共中央 胡錦濤
國務院 溫家寶:
一..瓮安事件的過程:
1. 事件起因於中共官僚子弟(即吾國歷朝歷代民眾十分痛恨的亡國"衙內")橫行鄉里,姦殺平民初中女生;
2. 事件升級惡化於政府執法部門公安局執法犯法,打死為受害人投訴鳴冤的教師;
3. 事件反映了當今中國社會極端黑暗,全面黑社會化,毫無法制可言,官僚特權階級及其子女任意橫行不法,已經激起天怒人怨。
二.瓮安事件的性質:
民眾見義勇為反抗無道暴政。
三.處理瓮安事件的正確方針:
破例安撫仗義民眾,依法嚴懲凶手和執法犯法之惡吏。
四.處理瓮安事件的正確措施:
1. 立即羈押犯罪嫌疑人--
⑴、姦殺凶手;
⑵、指使姦殺之不法衙內;
⑶、指使姦殺之不法衙內和姦殺凶手官親後臺,首先是瓮安縣長和瓮安縣公安局長。
2. 立即在瓮安當地廣播和張貼《中共中央曁國務院對瓮安事件的安民告示》。務必強調:
⑴、宣布上述對瓮安事件的定性;
⑵、宣布將依法嚴懲受害人李樹芬案所有罪犯;
⑶、宣布民眾在佈告之前此事件中一切為伸張正義的過火行為,鑒於事出有因,俱不追究法律責任;
⑷、但是,佈告公布之後,一切違法行為,必須依法追究;
⑸、明確告示當地政府軍警人等,負有保境安民的責任,民眾應予支持配合。
五.深刻檢討政權無道暴行,通報全國。
六.瓮安事件是對爾等執政有無道義立場的檢驗。
如果爾等還有一絲人性,理當重視本文所系的天意民心。遵照天意民心行事者蒙福;違背天意民心行事的無道暴政必速亡。勿謂言之不預!
特此布達!
《特權論》作者:陳泱潮(陳爾晉)
2008-6-30凌晨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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