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征「兩費」有益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中國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工商總局確定從二○○八年九月一日起,停止徵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此舉無疑有助於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中國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稱,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發生了新的變化,主要任務是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進行市場監管,不再直接參與市場建設。繼續徵收"兩費",不僅不利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政和公正執法,也不利於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實際上,近年來,中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兩費"積極採取了減免措施,降低收費標準,對特殊困難群體予以免收。同時,先後會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全面停止徵收"兩費"進行調查研究,並研究提出了具體意見,報經國務院批准停止徵收"兩費"。

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是依據一九八七年中國國務院發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向個體工商戶徵收的。集貿市場管理費是依據一九八三年國務院發布的《城鄉集貿市場管理辦法》的規定,向進入集貿市場進行商品交易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在中國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兩費"作為建設和管理集貿市場、加強個體工商戶管理的手段,在一定時期內,對繁榮集貿市場、推動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發揮了積極作用。一九九八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後,"兩費"收入成為財政非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財政性資金,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停止徵收"兩費"後,中央財政將採取財力轉移支付的方式,地方財政將進一步妥善安排預算,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常履行市場監管職能提供經費保障,不會因停止徵收"兩費"而影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經費保障水平,也不會影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職責和發揮職能作用。

中國國家工商總局有關人士表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通過新聞媒體、網路、公示欄等多種方式,向社會通告停止徵收"兩費"的有關規定。同時設立舉報電話、投訴箱等,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監督。對不按規定停止徵收"兩費"或變相繼續徵收的,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處理。

此間分析人士稱,中國停收"兩費",為工商行政管理事業改革發展進一步營造了良好條件。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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