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毒奶粉導致奶媽漲價,誘使婦女離家售乳,她們自己的可憐的孩子,成為這一事件新的受害人。
含毒奶粉事件愈演愈烈,奶媽職業重新走俏。這幾天,各地媒體都在報導,有缺奶家庭高價求購,有哺乳期婦女待價而沽,有家政公司積極張羅中介業務,網路上也出現了專門的奶媽吧。據稱奶媽行情看漲,最高月薪達到兩萬元。
我注意到,在含毒奶粉的陰影之下,媒體的奶媽熱報導,幾乎都持一種樂見其成的態度。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五年前長沙出現"人乳宴",三年前廣州、北京、揚州等地出現職業奶媽,都引發了激烈的爭論,而且最後都是反對的聲音佔了上風。
不管含毒奶粉的後果多麼嚴重,人乳買賣的問題依然存在。前兩次爭論主要集中在倫理道德方面,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但還不是全部。事實上,它還涉及到母嬰權利的保障。
一些甘當奶媽的婦女告訴記者,其乳汁豐富,自家孩子吃不完,有盈餘可售。那些高價聘請奶媽的家庭,真的只是讓孩子吃一吃人家的剩奶嗎?嬰兒吃奶是很頻繁的,如果兩個孩子分居兩地,也大不可能同時餵食,那麼是不是都把他們弄到一塊兒了呢?對這兩個問題,我都很懷疑。我從媒體報導中看到的,更多還是傳統奶媽的形象:她們為了生活,扔下自己嗷嗷待哺的嬰孩,把甜蜜的乳汁,連同作為生產、儲存和輸出乳汁的器具的身體,出售給有錢人家。
一旦社會認同人乳商品化,認同奶媽是一種職業,這種情況就必然大量出現。不要忘了,在我國,貧富懸殊日益擴大,失業和隱性失業的人口數量巨大。那些礦工,為了每月千把塊錢的收入,也都甘願把性命搭上,奶個孩子就能掙幾千塊錢,對那些貧困婦女的誘惑不言而喻。
有些人會說,市場經濟,只要你情我願,就可以買賣。或者說,有人多奶缺錢,有人多錢缺奶,各取所需,豈不善哉?其實,在更多的時候,血液和器官比乳汁更重要,往往性命攸關,但法律也禁止買賣。不過,在世界範圍內,人乳買賣的法律問題,並沒有得到血液和器官那樣明確的解決。
每年的8月1日至7日是世界母乳餵養周,這是由國際母乳餵養行動聯盟發起的,並得到了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多家國際組織的支持,旨在保護、促進和支持母乳餵養。該組織一再強調,母乳餵養是母親與嬰兒共同的權利,是一項基本的人權,應該得到社會的支持和法律的保障。
嬰兒離開母親,除了營養問題,還會缺少關愛,可能是他們人生的第一個挫折。含毒奶粉導致奶媽漲價,誘使婦女離家售乳,她們自己的可憐的孩子,成為這一事件新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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