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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婁底搬遷辦窩案李石球受賄108萬

 2008-12-04 10:5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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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市"搬遷辦窩案"又一重要角色被揪出.婁底市中院證實,婁底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市政府搬遷辦原副主任李石球涉嫌受賄108萬元案,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日前已開庭審理.

有關人士認為,李石球可稱為婁底搬遷辦系列案中繼申慶華(市政府原秘書長,搬遷辦主任,涉嫌受賄200餘萬元,已審待判)後的"二號人物" .

被告人李石球,於2001年5月至2006年5月任婁底市政府辦公樓搬遷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2001年10月至2006年7月任婁底市城南新區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002年2月至2006年5月任婁底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6年5月至案發任婁底市規劃局黨組書記. 2007年9月30日,因涉嫌受賄被逮捕.

檢察機關指控, 2002年至2006年,李石球在擔任婁底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婁底市政府搬遷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政府搬遷辦)副主任,以及婁底市城南新區建設開發有 限責任公司(簡稱城南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彭某,陳某等10人所送賄賂108.5萬元.其中收受某機械化施工 分公司職工彭某現金10.5萬元,收受汨羅市某石材裝飾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某現金31萬元,收受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萬元,收受包工頭扈某7.2萬元, 收受臨時司機張某現金5萬元,收受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晏某3萬元,收受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婁底分公司經理周某9萬元,收受某路橋集團工程局婁 底項目經理喬某10萬元,收受某物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康某20萬元,收受個體戶楊某2.8萬元.

在被婁底市紀委"雙規"期間,被告人李石球主動交代了上述全部受賄犯罪事實,並於案發後上繳贓款601,346元.

事件回放

2007年7月,婁底市檢察院反貪局查辦了市政府搬遷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共10多人的貪污受賄窩案,該系列案件迄今已立案26人,涉案總金額2000餘萬元.擔任副廳級職務的申慶華是其中的關鍵人物,僅查明的受賄額折合人民幣就超過200多萬元.

今年9月8日,婁底市檢察院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訴,申慶華成為該市檢察院直接公訴的首個廳級行政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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