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九日上午九點十分,法輪功學員孫鋒利的代理律師到第一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再次遭獄警無禮拒絕。律師依照相關法律條文據理力爭,先後與兩個所長孫彥頌和劉某進行了近一個小時的交涉,作為執法人員的看守所所長竟找不到一句法律上的依據,只是不斷的說著"我們聽上級領導的"、"不用跟我們講法律"、"市局說不讓見"和"上邊說不轉化的法輪功分子不讓會見"等荒謬可笑的說辭。
下午兩點多,孫鋒利的兩位律師到市委投訴,首先被安排到市委接待室,三言兩語之後,被建議到市委信訪辦。在信訪辦,二位律師又被告知,如果想向市委書記反映情況,只能通過寄信的方式才能收到。於是兩個律師馬上分別給市委書記趙勇寄出了特快專遞,特快專遞號為EG593781345CNEG593781376CN。隨後到市政法委執法監督處第二接待處繼續投訴,一個陸姓和一個李姓的工作人員只是簡單聽了情況,提供了聯繫電話0315-2803242。然後律師又到市紀檢委,劉姓工作人員表示同意反映情況,並說此事歸市公安局管,並提供了聯繫電話0315-12388。到了市公安局,門衛通知紀檢委(督察)的人出來接待,也只被告知了聯繫電話0315-2530130、 2530136。律師後來又到市檢察院反映情況,反瀆職侵權監察局綜合處的柴姓工作人員接待了二位律師,答應盡快反映情況,並留下聯繫電話0315- 2826059。
下午四點後,孫鋒利的律師以一直未能正常會見當事人和法院沒有送達開庭通知書為由,與家屬共同強烈要求延期開庭。
十二月十日上午,唐山市法輪功學員孫鋒利的代理律師挨個撥打了九日投訴部門提供的幾個聯繫電話,這些部門接到電話後都說正在調查此事。
同日,孫鋒利的母親一大早兒就來到了唐山市路北法院,只見五、六個法警守在了法院的大門口,而平日裡一直敞開的大門現在卻一反常規的緊閉著,很多來辦事的人都被擋在了門外。法警提示,凡是需要入內辦事的必須先打電話聯繫,讓相關人員出來接人,否則一律不准入內。於是孫鋒利的母親撥通了負責此案的法官張雪峰的電話,張雪峰則只讓律師參與開庭。而前一天,因法院未能按照法律程序送達開庭通知、看守所始終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二位律師表示強烈抗議,要求推遲開庭。
九點鐘左右,非法押送孫鋒利的囚車駛入唐山路北法院,孫鋒利的母親見到後情緒非常激動,向在門口及周圍的法警和群眾哭訴孫鋒利的相關情況。瞭解了孫鋒利的情況後,圍觀人員紛紛表示理解,有人指著法警說:"你們憑什麼這麼對待他們?!"也有人說:"孫鋒利是我們單位最好的班長。"還有人乾脆大罵公安:"什麼好事兒都不干,就是狗腿子!"面對圍觀群眾的指責與家屬的哭訴,本來言行強硬的幾個法警臉色漸漸有所變化,似有同情與歉意。
十幾分鐘後,律師仍未出現,法官張雪峰只能出來宣布說:"開庭日期推遲,具體日期等候通知。"看到正在哭訴的孫鋒利的母親,說:"不要再鬧了,對你一點兒好處都沒有。"當時家屬向他要求會見孫鋒利,他只說了一句"不管"就轉身走了。
又過了幾分鐘,非法押送孫鋒利的囚車從路北法院大門開出,隨後又有兩輛不明身份的黑色高級小轎車緩緩駛出路北法院,其中一輛車內坐著本案的公訴人──路北檢察院的檢察長李志強。隨即,路北法院的大門恢復了常開的狀態。
當日下午十四時許,孫鋒利的兩位代理律師再次來到了看守所,繼續要求會見自己的當事人孫鋒利。然而往日只要出示證件即可進入的第一看守所,今天卻有門衛攔住了證件齊全的兩位律師、拒不開門。律師與其據理力爭,門衛向所內領導打了幾個電話後,仍說不許進入。律師見看守所人員蠻不講理,不得已強行闖入看守所大院,再次見到了第一看守所的所長孫彥頌和副所長張慶海。律師表明來意後,孫彥頌說:"不要跟我們講法律,講法律沒用,我們只是按照上邊的要求在做,願意告你們就告去。"
下午晚些時候,孫鋒利的家屬接到電話通知,到路北公安分局開回孫鋒利的汽車。
孫鋒利於2008年7月10日遭唐山市路北分局陳紅等警察入室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孫鋒利的妻子何艷及岳母岳父。警務人員是架消防雲梯打碎玻璃,撬壞門窗,強行入室,非法抄家;搶劫了貴重物品及六十五萬元現金。
關注此案的人士可按以下聯繫方式瞭解相關情況: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區唐錢路 郵編063000
所長:孫彥宋 0315-2532517 13832980206
政委:項中元 13832955551
李衛東 王連義 張慶海 王學軍 劉得榮
張藍忠(負責律師接見) 0315-2854999
監督電話:0315-2532511
路北區委防範辦(即"610")主任:彭利興 3724166(辦)
手機:13731552367
唐山路北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何長柱 0315-3710988 13903251612
唐山路北法院刑一庭庭長:趙曉明 0315-2812088 13784142599
唐山路北法院負責孫鋒利案子的法官是:張雪峰 0315-3730303 2160820
唐山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方保坤 0315-3724266 13932526666
唐山路北檢察院負責孫鋒利案子的檢察長是:李志強 13932501970
唐山市公安局
總機 0315-2530111
投訴0315-2822350
綜合辦0315-284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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