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山東莘縣中心希望小學(原東街小學)校內小賣部店主(該校教師)聲稱"丟失去了二百多塊錢"。認定是在校學生所為,便決定搜查所有在校學生。
當時學校正舉行五、六年級期終考試,對一個學校來說,算是"大考"了。但這位教師仍闖入這些正在考試的考場,讓學生停止答卷,並逐個對每位學生的課桌和身體進行搜查。據學生來家長來電反映,五、六年級十個班,達數百學生名被搜身。幾位家長聽說此事後非常氣憤,決定聯繫媒體曝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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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學校正舉行五、六年級期終考試,對一個學校來說,算是"大考"了。但這位教師仍闖入這些正在考試的考場,讓學生停止答卷,並逐個對每位學生的課桌和身體進行搜查。據學生來家長來電反映,五、六年級十個班,達數百學生名被搜身。幾位家長聽說此事後非常氣憤,決定聯繫媒體曝光此事。
我們不清楚該學校領導事發當時在做什麼。更讓人吃驚的是,全校教師竟無一人站出來阻止此違法事件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搜身,很明顯是侵犯了公民們依法所享有的人格尊嚴權和人身自由權。而懷疑他人有偷盜行為,又是對他人人格的一種貶低和毀損。
目前我們不清楚該校主管部門莘縣教育局對此搜身事件做何處理,對此記者將做後續報導,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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