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在被拘押11天後,24歲的農民李喬明離開晉寧縣公安局看守所被送往醫院, 12日凌晨6時57分死於"重度顱腦損傷"。
為攢婚錢 盜伐林木被刑拘
據雲南網2月13日報導,由於2月16日就要舉行婚禮,雲南玉溪北城鎮24歲的村民李喬明感覺到經濟上的窘迫,一直在想法多賺些錢,希望能夠在結婚時"多請幾輛車來接新娘子"。於是,平時膽小而內斂的他,第一次打起盜伐樹木的歪主意。據晉寧縣森林公安分局記錄,李喬明在1月29日下午5時左右與其他6人被帶到分局的。
晚上8時,李喬明的父親李德發接到通知,要求他"有時間到看守所辦下手續"。"一開始我也不是很擔心,我們村經常有人砍樹賣被抓,最多在看守所住幾個月交點罰款就回來了,我還想著過幾天籌點錢去把兒子贖回來!"李德發說,隨後事情的發展,卻讓他無比意外。
拘押11天後病危入院
1月31日,李德髮帶著5000元錢和小舅子陳某到看守所"贖人"。由於他們到看守所時正值午休,他們不僅沒"贖到人",甚至連李喬明的面都沒見到。2月2日,李德髮帶著一萬元錢等,再次和同村另一被捕青年的父親一起到看守所,然而李德發卻被警方告知"你不能見你兒子",而那名父親卻見到了自己兒子。
2月8日,在兒子被拘押11天之後,由於一直無法與兒子見面,李德行開始進行一系列的"公關",他甚至希望通過同村在昆明當警察的親戚,與兒子見上一面,"至少知道他現在什麼情況"。
當天下午5時30分左右,李德發忽然接到警方電話,稱李喬明"在看守所摔了一跤,情況還是比較嚴重",並要求他"趕緊到醫院來"。下午6時15分,李德發與小兒子趕到晉寧縣人民醫院,卻發現兒子"全身是血,頭腫得跟蒸開的饅頭一樣,已昏迷不醒",縣醫院的醫生給李喬明下了病危通知書,並告知要趕緊轉院到昆明,做手術把病人頭腦裡瘀血拿出來或許有救。
"重度顱腦損傷"致死
2月12日上午,在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神經外科,李喬明的簡明病例上標明他因"重度顱腦損傷"而死。但李喬明的護理記錄表明,在被送往晉寧縣人民醫院的時候,屬於"尚有輕微意識,顱腦損傷",而在當晚7時24分被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之後,醫生的診斷記錄為:"重度顱腦損傷,昏迷不醒,無意識。"
其實,在接受治療的幾天時間裏,李喬明的病情曾一度有過好轉。2月11日,在住進醫院的第三天上午10時,護士查房時發現李喬明"病情稍有好轉,恢復自主意識",然而到第二天凌晨5時,護士卻發現其"病情迅速惡化,深度昏迷伴休克症狀",醫生在6時25分採取注射腎上腺素等治療手段,23分鐘後,宣布停止一切治療。
家屬:"躲貓貓"撞牆致死不可能
在熟悉李喬明的人看來,"他雖然瘦,體格卻非常好,什麼病都沒有","甚至連感冒都沒有"。然而"壯如牛"的李喬明卻在看守所身負重傷,最終不治身亡,其中的原因讓眾多家屬難以理解。由於2月16日就要舉行婚禮,李喬明甚至還與未婚妻一起剛去過醫院檢查身體。
晉寧縣公安局稱,通過初步調查,發現李喬明受傷是由於其在放風時間,與同監室的獄友在看守所天井中玩"躲貓貓"遊戲時,由於眼部被蒙而不慎撞到牆壁受傷。
而家屬們認為:"一夥二十幾三十歲的犯人,怎麼還會在看守所裡玩只有小孩子才會玩的遊戲,就算真的玩遊戲,誰也不可能把自己撞得如此嚴重!"有家屬猜測,李喬明遭到毒打。李喬明的遺體頭部左後方有一約5厘米傷口,在左太陽穴附近一塊腫起來的頭骨清晰可見。在醫院提供的一份X光片上,同樣可看到他受傷的顱骨上,有明顯的骨裂現象。
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神經外科李建明醫生也介紹,儘管人類的顱骨十分脆弱,然而要對一名成年男子造成如此大如此致命的傷害,一定要有巨大外力才可能導致,而"一般的不小心摔倒或撞擊中,人有自我保護意識,很難造成這樣大的傷害"。
採訪遭警方拒絕
12日下午,有記者試圖接近李喬明的同監獄友進行採訪,以還原事發當時的情況,卻遭到晉寧警方拒絕。警方稱,經調查,死者曾被獄友拳打腳踢,頭部與牆壁與門框夾角碰撞而受傷。但李喬明的家屬仍然認為這一調查結果"不能讓人信服",並表示要到"屍檢完畢並有最終結果"之後再與晉寧警方進行協商。
李喬明還有4天就將娶進門的未婚妻泣不成聲,甚至幾次因為過度悲傷而昏倒在地。她說,她不願意回想與李喬明相處的每一天,因為那樣會讓她"撕心裂肺的疼",她也不願與警方談民事賠償問題,"只想為了找出他死的真正原因,讓他死也要死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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