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記者:您認為張淑鳳訴北京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一案是否具有典型性?
李和平:當然,此案具有典型性。中國每年有很多人被勞動教養,但能成功提起行政訴訟的比例相當少。當此案開庭時,有很多訪民來要求旁聽,表明一方面這類案件能起訴到法院的個案還是比較少的,有新聞性,同時,這類事情很多,有很多人都有類似被侵權的經歷,都關注這個案子的結果。
《參與》記者:在本案中,北京市勞教委員會具體有哪些違法之處?
李和平:本案是編造事實做成的一個假案,事實是假的,適用法律是錯誤的。
《參與》記者: 您怎麼看北京市宣武區法院的一審裁決?
李和平:是一份枉法裁判。
《參與》記者:如果訪民遭遇非法拘留或勞教, 應怎樣利用法律維權, 請您介紹一下相關法律程序。
李和平:您提到的非法拘留,在中國大陸內容相當寬泛,有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還有沒有任何名稱的其它形式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情況。這上面提到的每一種情形,均存在大量非法的情況,觸目驚心。勞教更不用說了,這個制度本身違反憲法和立法法,應當無效,但它在實踐中一直在運作,殘害了很多無辜中國公民。對於勞教和非法拘留(除刑事拘留外),原則上受害者可以舉報,控告,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舉報、控告在實踐中效果越來越差,幾乎不起作用;提起行政訴訟近來立案非常困難,絕大多數是不給立案的,進入不了訴訟程序,既使進入了訴訟程序,能討得公道的不多。對於非法刑事拘留,家屬或者被刑事拘留者本人可能聘請律師為他提供法律幫助,也可以代為申訴、控告。
《參與》記者:從一名執業律師的角度來看, 您認為當前中國法治主要存在哪些問題?
李和平:中國的法治存在的問題太多,最根本的一條是司法不獨立,沒有司法獨立,就沒有司法公正!在肖揚當最高法院院長時,以法官依法辦案就是最大的政治為口號,現在新院長王勝俊有了新的提法,很多法官反映,他們判案更不知道以什麼為依據了。律師是以法律為職業的人,如果法律虛無化,法官都找不著北,律師的處境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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