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信指出,政府宣傳機器從大躍進時代發布畝產超萬斤的系列假新聞以來,始終以主觀的、片面的和不公正的態度處理新聞報導,堅持報喜不報憂,對樹立的所謂模範和榜樣大唱讚歌,同時對反對意見、災難或者所謂負面新聞延遲報導或者乾脆"忽略不計"。讓公民付出慘重代價的三鹿奶粉醜聞就是典型例子。總之,官方媒體極盡"忽悠"之能事,"背離良知與真相",扮演阻撓公民知情權的角色。
公開信因此向公民們提出10點建議,包括曝光存在屏蔽和蒸發個人言論行為的網站;不參加失實或隱瞞重大事實的媒體活動等。
喚醒和提升普通公民知情權意識
公開信的發起人和執筆人凌滄洲表示,這封題為"再見!宣傳與謊言"的公開信旨在喚醒和提升中國普通公民的知情權意識。
他說:"很多公僕仍然處於封閉的心態中,不願意把他們的信息給公開,而且公僕們實際已經異化為高高在上的老爺,對人民的訴求很冷漠。況且有些官方喉舌言不由衷,同時公民也不能創辦自由媒體,無法自由說話,感覺很鬱悶。"
北京法律專家杜兆勇說,媒體作為第四種權力,遵循的是新聞自由法,其作用之一是從公民的角度促使和監督政府將信息公開:"媒體應該能代表廣大公民來行使知情權,應該在落實公民知情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應該能夠更加專業地體現公民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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