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差點成了第二"躲貓貓"(組圖)
目前湛江論壇有句順口溜"雲南躲貓貓","湛江斷腿腿"。。。。。。3月15日開始,廣東湛江市實行嚴打整治統一清查行動,代號"斷腿行動"。在統一清查行動中,以全市範圍內的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套證、涉嫌盜搶摩托車(以下簡稱"四類"摩托車,含超標電動車)為整治查處重點對象。
廣東湛江市自2002年實行限摩至今,基於市民日常生活需要摩托車數量不減反增,而因無法上牌而成非法上路的摩托車(含電動自行車)數量約佔全市摩托車總量的7成以上。此次行動中所打擊對象無疑涉及了人數絕非少數的部分市民。乃引致湛江本地官方論壇罵聲一片,整版整版的內容都關乎於此次整治行動,其中不乏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似乎已經超出了法律界限野蠻執法等行為的帖子。
警察在各大商場門口,臨街停車場強行扣車。
此次行動中,警察部門到各大商場門口,臨街停車場大量收繳強扣停放在停車場內的靜態"四類"摩托車,無論車主是否知情的情況下,一律強行裝上汽車運走,無需開具扣車回執(沒上牌摩托車和電動車不在路上行使,靜態停放不知道是否違法呢?)。車主回來,發現自己的車輛不翼而飛,問起車輛保管員才知道已被警察強行扣去無從查找!據網友發帖反映,更有甚者直接進入小區,私人住宅強行查扣無合法上路標準的摩托車,一律拉走,就算車主有合法擁有該車的證明文件都照扣不誤,問其索要扣車回執,當然是得到的只有一句回覆"去派出所再說"。
治安員協警上路攔車扣車,武力傷人!
19日,據目擊網友發帖稱 "警察在市區某一繁華路段設卡,治安員協警身穿便裝在可隱蔽物後設暗哨。11點左右,一靠摩托車搭客謀生的摩的司機路過發現前方設卡查車,遂準備繞道沖卡,冷不防旁邊衝出一便裝治安將其打倒,接連衝出4、5個治安就對該男子進行了毆打。該男子被打倒在地,奄奄一息。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實在氣憤不過,憤怒的遣責治安的行為,有幾個人喊起來要打治安仔。治安仔見犯了眾怒,趕緊跑了。緊跟著"斷腿"行動隊也撤了。被打的男子睡在地上,奄奄一息。圍觀的群眾打電話叫120,打電話叫記者,打電話報案。但是,只有120來。警察直到下午4點多鐘才來,是懾於群眾憤怒吧。因為圍觀的人越來越多,被打男子的村裡來人了,攔住過往車輛不讓通過。警察逼不得已才來了,並且帶來了防暴隊,駝槍戴盔,全副武裝。有一個領導模樣的警察與家屬進行談判,談判內容不得而知。但只見那個領導模樣的警察從臨時談判室裡衝出來,態度粗暴,大喊要抓人。有圍觀的群眾反問他憑什麼抓人,他大吼大叫說憑法律抓人。人群頓時騷動起來,圍觀的群眾也大孔大叫起來,場面非常混亂。防暴隊衝了過來,控制住了。" 可見此執法行為,似乎已經超出了法律的限界。
查扣車輛罰款放回,無單無據。治安員獨自上路查扣,被查者塞錢放行。
據網友發帖講述,被扣車輛如果找到某些關係線(熟人,或托兒)只要給出400∼1000塊錢,被扣車輛就可以馬上從派出所或停車場裡取回,更為駭人聽聞的就是治安員在沒有正式警察的帶領之下,三兩組隊在路上巡邏或躲暗處埋伏,專門去抓"四類"摩托,電動車。抓住後會主動與被抓車主要求給予300∼500塊錢,可以給予放行,或被抓車主主動塞幾百塊錢,亦可馬上放行。如果被抓車主心疼血汗錢給得太多,只塞其一兩百或更少,治安員即示意好處費太少要拉回派出所處理或交與交警部門處理,直到車主給予的好處費滿意為止(治安員協警也能上路執法,奇聞也)。以致引起廣大市民、網友對公安部門的強烈質疑,到底是嚴打整治,還是打著執法的旗號來搞創收呢?
我差點成了第二躲貓貓
另一網友發貼敘述了被此行動被查扣的親身經歷,引發大量跟帖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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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真的容納不了電動車了嗎
今晚(2009年3月15日)九點多遭遇了生平一大滑稽鬧劇:騎著時速不超過20公里的微型電動車,在北橋往赤坎方向的路口,被一靚仔輔警攔住,並用慘白刺眼的手電筒筒往我臉上照了又照。詫異地詢問為什麼?被告知:超過60斤的電動車都要扣!只得乖乖地下車推到他指定的路邊停住。當他向我要車鑰匙,我讓他開張手續單還給我;他不理不睬,繼續阻攔過往的車輛。大路兩邊擠滿了被扣車的車主和看熱鬧的人群,群情激憤地表達著不滿:1.湛江已禁摩多年,沒法購買摩托車上路;2.湛江的公交車還遠遠無法滿足市民的需求;3.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買得起汽車;經濟也達不到整天坐的士的水平;......身邊幾個被扣車的女人帶著哭腔訴說著:"我每天上班踩車要一個多小時,遲到了被扣50元。積蓄了很久才買下來的電動車,就被扣了!既然不能上公路的,為什麼還讓那麼多的(電動車)專賣店合法經營?害死我啦!幾個月工資不見不說,以後上班怎辦?!"我那為民請命的使命感油然而生,於是打電話到湛江報社,請求派記者出來瞭解情況,為民喉舌說說我們的心理話!也讓湛江的父母官有機會聽聽老百姓的呼聲。
當《湛江晚報》敬愛的記者先生趕來拍照時,群眾激動歡呼。可好景不長,十幾個交警圍住他,幾乎要動粗......人矮體弱的我擠不進團團圍困記者的人群,只能乾焦急!
大型警車拉了一車又一車的電動車/助動車和不合法摩托車後,那靚仔輔警再次用手電筒筒橫照我的眼,我提醒他要文明執法;緊跟著他圍住我的幾個交警中警號為 211127的羅國鋒同志,態度蠻橫情緒激動地說:"你會叫記者來!就扣你的車!"我平靜的:"可以啊,你寫張扣車單給我就行啦!"他讓我拿出發票,我如實告知他沒帶在身,已讓我老公送過來。羅同志咬牙切齒的囂叫著"你會玩嘢?我就讓你玩到天亮!拉她到派出所去問話!我懷疑你的車是偷來的!"我反問他: "你憑什麼可以隨便懷疑我是賊呢?證據呢?"他氣急敗壞地:"你拿不出發票就是偷來的!在場所有的人都可以說是他的!我說這棟大樓是我的就是我的啊?"我再三申明已讓家裡人送發票過來了,並打開電話準備跟我老公通話,哪知他們幾個粗暴地阻止我通話。我氣急反問:"你們有逮捕令嗎?罪犯都有說話的權利,憑什麼不讓我告訴家裡人我的去向?萬一你們是假警察把我滅了!我家裡人都不清楚怎麼辦?"在幾百號群眾的聲援下,他們才讓我打完了電話,然後便被押上警車,帶往中山派出所。
派出所那高個子的領導說讓我送發票並錄口供,錄完口供再拘留8個小時!我笑問他:"領導,憑什麼呢?"他說有法律依據,我讓他把條款拿給我看,他居然說幹嗎要給你看?拘留你就拘留你!說你不懂法就是不懂法!
是啊,我一介草民,當然沒有這些執法者這麼"懂法"!但我弄不明白的是:既然是依法行事,為何那麼懼怕記者的正常工作?既然是依法行事,那麼多人不用提供發票就直接扣車,我卻因為報請記者為民喉舌而被冠以賊名,且受此"殊榮"!這是哪款哪條法啊?!
錄口供的湖南民警倒是和藹可親,叫我別嘮叨太多,簡單扼要地記錄就行了。當老公拿著兩份電動車發票前來營救我後,湖南民警親切地提醒我別太沖,還是回家去吧。當我再次要求開扣車單給我時,被告知不是他們的部門的,明天到交警(?)隊找吧。我自嘲道:"去年給偷了一部電動車,報警也找不回來;今天給交警拉走了,也不懂到哪找。不同的命運一樣的結局!"
老公埋怨我太多事,車不要就算了,買一部小車就解決了!可我僅僅是想為民請命,沒想投訴誰/得罪誰呀!就遭如此待遇?!
躲貓貓啊,躲貓貓,我差點成了第二個躲貓貓啊!
唉......
處於經濟危機之下的今天,湛江,究竟是誰在折騰你,一個絕大多數人月收入不超過8∼9百塊錢的城市,一個城鄉結合部組成的城市,一個以摩托車,電動車代步為主要交通工具的城市。自"斷腿行動"之後,街道冷冷清清,各大商場商鋪門可羅雀,大多數市民由於出行不方便或無合法上路交通工具不敢出行,一個地級市還比不過北方一個繁華的縣城。幾乎成為城市的墳墓!
下面是網友在公安辦公樓前拍下的無牌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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