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下崗教師冤案錄之八
煙臺山村代課教師邴秀娜
我是山東煙臺棲霞市棲霞鎮的一名山村代課教師,我叫邴秀娜,1965年1月9日出生在一個教師家庭。1984年高中畢業後通過招考形式,我從事了教學工作。那時教師地位、工資都很低,偏遠山村的複式教學壓力大,公辦教師無人願去。當時我每月的工資只有三十元,不及同等公辦教師工資的五分之一。但我工作的非常努力,教學成績在全縣名列前矛,總希望有一天成為一名正式教師。為此,我常常把別人用在吃穿上的費用省下來,參加各種業務培訓,先後獲得中師畢業證、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合格證、普通話合格證、大專文憑等。在全縣開展的小學語文知識競賽中,我獲得優秀輔導獎,曾多次被評為鎮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
最令我遺憾的是,1986年我參加全國成人函授考試錄取後,教育局領導竟禁止我去函授,理由是小學教師有高中文憑就行了。為此事我諮詢過省教育廳招生辦公室,可不知為什麼沒有回音。到了1989年,棲霞教育局又下發通知,有大專文憑的代課教師可轉為民辦教師,得知這一消息,當時我真是欲哭無淚。
1995年署假期間,棲霞鎮政府下達紅頭文件,以"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為由,以本鎮教師"超編"為藉口,將我們全部"清理清退",當時棲霞鎮共有十九名代課教師被迫離開學校,而這時,我們大都為山村教育工作了十幾年,長的達二、三十年。當局真的是因為"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超編"辭退我們的嗎?這只不過是為其粉飾受賄罪行而打出的幌子!
因為他們"清理清退"了我們十九位代課教師,卻又安排了二十二名人員進校,其中竟然有不懂教學的廠礦工人。同時,還從辭退的代課教師中又返騁了六人,我就是其中的一個。棲霞鎮位於城區,據有知情人說從外鄉調到城裡來,每人需二萬元。這個數字或許有待查證,但這種人員進出過程中,尤其是廠礦工人進校,其中的行賄受賄是路人皆知的事實。
他們在規定中用了"清理清退"的字眼,這既無視了我們的貢獻,又嚴重污辱了我們的人格!我們是犯有什麼不可寬恕的罪行,還是一堆垃圾需要他們來"清理清退"嗎?"超編"是我們的罪過嗎?難道《勞動法》、《教師法》、《教育法》中有這樣可以隨便清退教師的規定嗎?現在農民工、合同工等的合法權益都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為什麼我們這些代課教師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呢?
當年我雖然被返騁回了學校,但白白地干了三、四年,於1999年再次被辭退,"乾淨利落"地回到了家中。我從十八歲開始參加教學工作,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獻給了山村教育事業。在校任教時,政府就對我們這些代課教師進行歧視。1985年、1987年、1989年,我縣有三次考轉民師的機會,但棲霞教育局剝奪了我們這些代課教師參考的資格。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有一次省教育廳來棲霞調研,時任校長牟振軍竟禁止我們承認是代課教師,否則每人罰款一萬元。
我們不能就這樣白白地被辭退,我們從教一、二十年不能沒有一個說法,我們感受到太虧、太屈、太冤,我們開始了上訪維權,但上訪讓我們付出了更大的代價。2007年11月26日,我們上訪到省委信訪處時,當地政府腦羞成怒,將我們十三名上訪教師用警力,連拖帶打逮回棲霞後關在棲霞西城曾經關押法輪功成員的黑屋裡。我這次被關的時間最長,達四十三天。在這四十三天裡,我們完全失去了自由,手機被沒收,家人被禁止來探望,一餐不得超過二兩,不准離開屋子,不准晒太陽,不准跟看管的人說話,不准在屋裡走動............連洗頭講衛生的權利都沒有。
最讓我難忘的是被關押到第十七天時,公安局不知從哪兒得到假消息,說我以假名詐騙別人錢財,又將我關在四面不透風的空屋子裡,在那大雪紛飛的夜裡不准我睡覺,讓我站著。他們輪班。把我折磨了兩天兩夜,凍得我站都站不住了,寒冷飢餓加上兩天兩夜沒有合眼,那一刻,我想到了死............看管我的四個人束手無策地難過地流下了眼淚,其中一個是我的學生,名叫孫春燕。
2008年元旦,我是在別人的監管下過的,沒有美餐,更沒有親人,儼然是一個囚犯,但不管怎麼樣,我沒有忘記1月7日是我父親----一位離休老校長的八十大壽,我哭著求看管我的領導,跪著求公安局長,讓他們放我回家給父親祝壽。最後,在我弟弟擔保的情況下(我弟弟是棲霞莊園的一名教師),在交了3200元的罰金後(沒有任何收據),我才走出了那黑壓壓的圍牆。
出來後,我還是沒有人身自由,2008年春天,他們把我弟弟調到翠屏區一中專門看管我,不讓我再上訪。至今我手機被監聽,外出要向領導請假,沒有一點人身自由。
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那些不作為、亂作為的官員們,偏偏奏出了不和諧的音符,我們真希望有人能還我們一個公道!還我們這些為山村教育事業奉獻了青春而又被無端"清退"的離崗教師們一個公道!
邴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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