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目前中毒原因仍然不明,但現有信息已足以判斷,這是一起明顯的重大污染突發事件。在國務院2006年頒布實行的《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其中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的屬於Ⅰ級事件,該案已有1000多人中毒,顯然屬於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令人震驚的是,如此重大環境突發事件,本應該由政府職能部門率先發現、果斷處理並及時通報,但實際情況卻是,當地主管部門如被蒙在鼓裡不見動靜,倒是千里之外的媒體,在第一時間搶先進行了報導。其實,媒體的報導也已經遠遠不是"第一時間":
據吉林市化纖醫院的醫生介紹,從4月20號開始,就有吉林市化纖職工因為氣體中毒到醫院接受治療,之後發病的人數越來越多。4月20號至今已有20多天,如果說,記者的"信息滯後"讓人遺憾,則相關部門的失職足以令人震驚!
直到目前,公眾仍然無法判斷,當地政府及環保部門是否已經聞知並介入此事。從地方新聞中,我們查不到相關部門應對這一事件的絲毫報導,中國廣播網的信息報導也完全是記者在一線親自採訪得來的,筆者在吉林省、市政府網站,以及吉林省環境保護廳的網站上,也沒能看到一篇相關報導。
吉林省環境保護廳官方網站上的信息顯示,為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超標排污行為,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吉林省開展了"2009 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而按照該行動方案,5~10月份正是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在這樣的特殊時刻,面對如此重大的問題,有關部門竟然熟視無睹、不聞不問、集體失語,真不知他們在"集中檢查和整治"什麼。
1000多人是20多天來陸續中毒的,可見職能部門的不作為,已經錯過了控制污染的最佳時機,使事態惡化,更多人受害。真不知他們要等到什麼時候再"出手 ",難道是千餘人受害還不夠多?或者是沒出人命還不夠嚴重?如此視群眾的生命和健康為兒戲,實在是令人震驚和憤怒,希望有關部門在盡快解決污染事件的同時,也不要忘了徹底清查和大力懲處有關部門的這種失職瀆職行為,給公眾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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