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北京市農村商業銀行金盞支行(下稱農商行金盞支行)的81萬元,在兩年內被人取走,這讓王明(化名)夫婦大感蹊蹺。
北京銀監局介入調查後確認,這筆錢被銀行櫃臺人員盜領。協商未果後,王明將農商行金盞支行告上法庭。近日,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據瞭解,王明夫婦在農商行金盞支行曾存款800餘萬元。2001年1月,他們轉走800萬元,但剩餘利息90多萬元,由農商行金盞支行代為開戶,戶名為王明的妻子楊芳(化名)。
據王明的代理律師邵雷雷介紹:
因王明夫婦,和該銀行櫃臺人員李海波比較熟悉,加之當時取錢時比較著急,王明讓李海波代為開戶,並未當場拿走存摺,而是打算日後再來取。
邵雷雷稱:此後因為工作繁忙,加之李海波藉故拖延,王明遲遲未能拿到存摺。
2004年6月4日,王明夫婦終於拿到存摺並打算銷戶,卻發現賬戶內只剩下10餘萬元,其中81萬元不翼而飛?王明隨後向北京銀監局舉報。
今年3月 19日,北京銀監局回覆稱:經過調閱金盞支行的取款憑證,發現:自2001年11月20日,至2002年3月20日間,該賬戶先後21次支取存款累計81萬元,經辦櫃員均為李海波,李海波監守自盜屬實。
王明夫婦隨後和李海波交涉,但對方至今未還款。
邵雷雷稱:王明夫婦的存款,在銀行被工作人員取走,銀行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李海波拖延不還,農商行金盞支行應對儲戶的存款負責,歸還81萬元及利息。
農商行金盞支行昨天稱:知道此事,對於銀行在此事上是否存在責任?以及對李海波的處理等問題,該支行相關負責人並未回答。這名負責人稱:此事已委託朝陽分行、和總行法律事務處負責處理。
農商行朝陽分行負責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稱:他們已接到法院通知,將向法院提供證據,一切根據法院正常程序來應對。至於,王明被取走的錢是否由銀行歸還,需由法院具體調查後來判定。
記者試圖聯繫李海波,但邵雷雷及農商行金盞支行均以「不方便」為由,未向記者透露其聯繫方式。
據瞭解,北京銀監局稱:李海波可能涉嫌犯罪,曾建議王明夫婦向公安機關報案。對此,邵雷雷認為:應該是銀行,而不是他們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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