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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都應該被保研麼 已成潛規則

 2009-05-29 15:2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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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南京某重點高校的一個大學生,近日聽說本校的一個女生在晚上上自習的時候於廁所被人強姦。犯案的人不是本校的學生,聽說是從外面過來的流氓,當然也只是聽說,因為案子到現在也一直沒有破,也無法破。學校在第一時間就封鎖了消息,在南京任何一個報紙媒體上都沒有被報導,學校的辦事效率在這種時候才體現得出奇的高。

總之不管怎麼樣,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都應該有學校的過錯。一個認真學習、積極向上的大學生在晚上上自習的時候被強姦,於情於理都不可以接受,學校的保安措施有明顯的漏洞。於是案件過後就順理成章地要討論賠償事宜,學校顯然希望能通過適當的賠償給那個女生來息事寧人。討論到最後竟然是給了這個女生一個保研名額,也就是說這個女生不用考試就可以直接升學到本校的碩士生學習。而且這個女生後來也表示沒有異議。

對於這樣的事情我表示無法理解,一個女生都被強姦了那她還有必要再留在這個學校繼續學習嗎?!如果是我,我會選擇趕快逃離這個傷心之地。而且學校也是非常的不負責任的,對於一個保研名額來說學校肯定非常的樂意,因為這基本上是沒任何的付出,而且還是一種創收,雖然是保研名額,但也沒說以後上學都不用學費了。

後來對於這件事情我詢問過一些老師和學長,他們說出現了這樣的事情一般都是學校給保研名額然後息事寧人,而且以前都是這樣處理的。原來儼然是一種潛規則了,現在在學校當中"被強姦"就直接說成是"被保研"了,簡直是非常的可笑,搞得好像是女學生很願意被強姦似得,成為了一種交換的籌碼。

學校在處理了這件事情以後被沒有加大保安的巡查力度,隱患還是存在的,讓很多女生在晚上都不敢一個人去上自習。那麼這樣的處理方式是正確的,合理的嗎?我想問問大家,你們的學校也會是這樣的處理方式嗎?還是賠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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