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岡山市交警大隊指導員嚴勇酒後駕駛一輛本日 CRV(車號:贛警·M9199)超速逆行在廈坪鎮村級公路上,將在路邊騎車晚自習放學回家的初三學生劉波文(男,16歲)撞上,劉波文大腦撞破前擋風玻璃並撞損汽車引擎蓋,該交警當時並未停車,向前開出33米被周邊群眾攔下才停下。下車後該交警先用腳踢劉波文,把他踢下車看是活是死,當時劉波文還有生命跡象,周圍群眾強烈要求該交警將劉波文送醫院搶救,該交警說小孩血跡把自己的衣服弄髒了,不願意送,中途還兩次把小孩抱起後重重地摔到水泥路上,造成小孩後腦和胸部兩次重擊水泥地面。
在僵持40分鐘後,該交警才在群眾的一再要求下和幾名目擊群眾一起把孩子送到醫院。等劉波文母親及親屬到醫院時,肇事交警嚴勇已不知去向,再也見不到人。當時孩子已是肺部大出血,大腦多處受損,多個牙齒震碎,並已無生命跡象。
夜裡10點時,劉波文親屬立即向井岡山市交警大隊報案,交警大隊政委熊寶勇說此事應由吉安地區交警大隊進行處理,劉波文親屬要求對肇事者進行酒精檢測,結果也遭到熊寶勇政委等人的拒絕,並說一切都得由吉安地區交警大隊進行處置,他們無權過問此事,後又推脫說找不到嚴勇本人。劉波文親屬為酒精檢測一事從10點反覆和井岡山交警大隊交涉到凌晨2點,結果一直沒有答覆。
次日凌晨2點時,吉安地區交警大隊趕到場,併進行現場調查,劉波文親屬又為對肇事交警嚴勇進行酒精檢測一事反覆和吉安地區交警大隊、井岡山交警大隊進行交涉到凌晨4點,要求立即進行檢測,吉安地區交警大隊以找不到肇事者本人和時間太久檢測無效果為由進行推諉。劉波文親屬追問,肇事者不在現場配合調查算不算逃逸,吉安地區交警和井岡山交警大隊均不作回答。
到目前為止,吉安地區交警大隊對此事一直沒有結論,我們認為劉波文直接死亡原因還在於嚴勇兩次把他抱起後重摔在地,造成大腦後腦和胸部嚴重損傷。試問,井岡山交警大隊和吉安地區交警這種官官相護的行為,是不是觸犯了法律,執法者沒有監督,天下哪裡還有公理可言,我們希望立即曝光此件惡性事件,把真相公布於眾。
有民眾透露:吉安交警大隊確實來了人調查此事,但他們是怎麼調查的?他們居然到學校問死者的同學,死者是不是早就有自殺的傾向?那天是故意撞上去的? 說這種話天理在哪?真是官官相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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