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進入史上最貴電價的夏季,很多民眾因而購買"省電器"來節電。台電公司昨天表示,市售的省電器"都是騙人的",有些產品甚至會擾亂家中電錶,可能讓民眾吃上竊電的刑事官司,還要被台電加倍追討電費。
台電最近測試幾款市面上的省電器,發現號稱可以省電的,大多是第一類"功因型"省電器,號稱以提高功率因數來省電。
台電指出,計費不是依據電流功率的安培數,而是依據功率經過一段時間的累積成為"有效電度"(即每小時有幾千瓦)來計算;雖然"提高功率因數"可以降低線路損失,但無法減少電器本身的電力消耗程度,這類省電器是無用的。
台電主管說,第二類省電器是靠調降電壓來省電,也因為電壓變低,所以電燈變暗、馬達變慢;這類實際上類似換個低瓦數的電燈或是慢速馬達,沒有實質功用,而且使用不當還會造成電路燒損。
第三種狀況則更惡劣,主管表示,有不肖業者幫消費者裝設省電器的時候,將電錶動手腳,例如貼上強力磁鐵擾亂電錶,造成電錶沒有正常計量,再騙消費者是省電器發揮功效,殊不知消費者已因此涉及竊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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