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
《今日早報》報導,鬧離婚的這對男女都是研究生學歷,都是公務員。男方是城區某局的一位副局長,48歲;女方是某康復中心的副主任,42歲。兩人結婚近20年,孩子19歲,還在上高中。
早在去年11月,副局長就以夫妻性格不和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但女方希望男人總有一天會浪子回頭,不肯離。法院以夫妻關係沒有完全破裂為由,判決駁回了副局長的離婚請求。
夫妻"冷戰"持續到今年7月,副局長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理由同樣是夫妻性格不合。朱法官說,昨天開庭這天,夫妻都到庭,還帶來了各自的律師。
和"小三"手挽手被妻子撞到
"她猜忌心太重,經常跟蹤我,還時不時來我單位撒潑。"副局長個頭不高,但說話語氣很重。他說,妻子的行為讓他無所適從,感覺在單位很沒面子,兩人無法再一起生活下去了。
"真不要臉!"副局長的話還沒說完,妻子就開始反駁:"是誰和別的女人手挽手逛馬路,還騙我說在單位加班,被我抓到?"
副局長沒有當場否認和別的女人逛馬路,反而突然間冒出一句:"哪一條法律規定,男人不可以和另外的女人手挽手逛馬路?"副局長這一句雷人語錄,把法庭上其他人都震住了。
財產分割將另案起訴
"家庭財產和孩子撫養的問題,有沒有分割和處理清楚?"朱法官適時緩和了現場的緊張氣氛。
"家裡的80萬元存款都在她手裡。"副局長一提出,妻子馬上要求男方提供證據,並反問副局長是不是一直用著她不知道的錢在外面養女人,不然家裡有80萬元存款她怎麼都不知道。由於爭執不下,雙方決定另案起訴財產的問題。
再說到孩子的問題,副局長說妻子經常加班,無暇顧及孩子的生活和學習。最後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孩子撫養權歸副局長,女方每月支付500元的撫養費。
兩人居住的房屋馬上要拆遷了,副局長同意每月支付女方3000元作為房租補給,直到女方房屋安置完畢,女方在離婚協議簽訂後徹底搬離。
局長夫人曾經痛打"小三"
昨天,雙方在調解書上簽字確認,正式離婚。朱法官事後瞭解,和副局長一起逛馬路的女子是副局長的下屬,比副局長夫人更年輕更漂亮。兩人逛馬路被副局長夫人抓到後,副局長夫人還找人把女下屬狠狠"修理"了一頓。
不過,在離婚訴訟期間,副局長一直不承認自己外面有"小三"。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杭州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