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十八年雲南貪官辯稱「溫和腐敗」
雲南省一位因受賄貪污罪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的官員為自己辯護說,與那些不收錢就不辦事的"暴力腐敗"官員相比,他是收錢為人辦好事的"溫和腐敗"縣委書記。雲南省麻栗坡原中共縣委書記、原雲南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局長趙仕永因為受賄索賄400多萬元、貪污50多萬元,6月29號被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和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他的個人財產650萬元。據中國《檢察日報》報導,趙仕永認為自己的斂財行為很正常,他在監獄中表示,那些不給錢就不辦事的人是‘暴力腐敗';而像他這樣,在為人辦好事後才收錢,是溫和腐敗。對此廣州的維權律師唐荊陵認為,溫和腐敗也好,暴力腐敗也好,都是犯罪行為。
" 腐敗就是腐敗,他找那麼多託詞是沒什麼用的。這種辯護詞並不新鮮。20年前89年代的時候就已經有了。那時候就已經有這樣一種辯護了,就說拿錢辦事,或者不辦事,或者會不會給企業帶來或者給他所管的地方帶來好處。這種說法其實那個時候就有了。我認為腐敗就是腐敗。我覺得我們不能只是單純地看事物的一個方面,就說他腐敗可以引進一個項目來辦什麼事兒。但是這種腐敗它的損害還是跟那些所謂的暴力腐敗是一樣的。就說它對社會道德呀,對整個制度的腐蝕呀,這種附加值不是他任何的所謂貢獻能夠抵消的。"
貴陽的時事分析人士曾寧說,當今中國社會確實存在"溫和腐敗"和"暴力腐敗"這兩種現象。" 暴力腐敗"官員明目張膽要求賄賂,這就是老百姓經常說的"惡官 "。但也有一些官員,收錢就辦事,這些溫和腐敗官員客觀上為老百姓提供了一個解決問題的另類渠道,老百姓對這些官員可以說是愛恨交加。
"作為掌握公權力的人吶,他就很容易在這種獨立的人性的缺陷的驅使下,當他想去貪污腐敗的時候,由於制度提供了這樣一種可能性他就很容易能夠去貪污腐敗。"
曾寧說,中國在推行反腐倡廉,這樣的 "溫和腐敗"會越來越普遍。中國官場"溫和腐敗"的存在,從一定程度上反證了工廠"潛規則"通行無阻。 他認為,"溫和腐敗"實際上比暴力腐敗更可怕,因為溫和腐敗官員常常比較隱蔽,而且具有欺騙性。
" 真正意義上的要想在中國做到這些公務人員,掌握公權力的人,他想貪污但是他都貪污不了,那麼就只有從制度上來完善這種現行的這種政治制度。從專制體制轉變到民主體制,這樣的話呢,當官員當掌握公權力的人,他想去貪污腐敗的時候,但是由於制度的完善,由於制度的原因他卻貪污不了。我想的話呢可能還是要從制度變革的角度去著手尋求問題的解決。"
廣州的維權律師唐荊陵說,被定罪的貪官趙仕永居然美化自己是溫和腐敗,並且心安理得索賄受賄,這特別耐人尋味。
"權貴者呢,我認為一個方面是屬於制度的建設,我們儘可能地建立一個民主化的政府,建立一個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就是比如說像新聞呀各方面有自由,另一方面,政府呢應該儘可能多地進行選舉政府,有了這兩條的話,我想一個政府它可能要腐敗就困難很多。"
唐荊陵表示,他擔心當前中國官場給錢就給辦事的溫和腐敗已經成為官員們的集體行為,成為新的官場潛規則。
" 當然呢,這其中還涉及到一個人心的改變,就說像我們大家可能都相信潛規則,同時也按照這個去做。其實官員的腐敗不是單向的,他跟向他行賄的這些普通人也有關係的。當然就說向他行賄的可能是下級官員或者說是商人,但是這些人也並不是生活在真空當中,而是生活在我們人群當中。如果我們大家作為普通百姓也好,作為官員也好,我們相信潛規則的話,那麼就會延長它的壽命。如果我們不相信潛規則,然後我們拒絕潛規則,哪怕是在生活中很小的方面去拒絕的話,我相信潛規則的空間就會越來越小。因為制度建設它並不是憑空來的,它也是從我們內心的確信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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