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間宛如「紙片屋」的房舍,不僅有門牌、電錶、水表,還有戶籍。
不滿地主要求收回及臺東地院判決「拆屋還地」,廖姓屋主堅持保留拆得僅剩一坪大的殘舍、老樹和泥水槽。
臺灣臺東縣鹿野鄉70餘歲廖姓老翁,為守住老家與保留成長記憶,年前與地主對簿公堂、臺東地方法院判決「拆屋還地」後,仍執意將僅約一坪大的殘舍,宛如「紙片屋」的小小木造平房豎立在馬路和農田間,還擁有門牌、電錶、水表及戶籍,畫面突兀又有趣。
官司敗訴 20餘坪大縮水
這間位於鹿野鄉瑞和村馬路旁的木造平房,原有20餘坪大,年前因病故地主家屬欲收回,雙方鬧上法庭,法官判決「拆屋還地」,最後大房變小房,才會被拆得僅剩一坪大。
廖姓屋主說,他在這裡住了5、60年,不論娶妻、生子都在這裡,為了保留成長回憶及一家人共同打拚過往,在他有生之年絕不會輕易拆除。
據瞭解,這間同時佔有私人與鐵路用地的房地,是廖姓屋主早年受雇為長工,地主提供「起家」而來。後來地主不幸病故,家屬也在去年間要求還地,廖姓屋主雖然宣稱已完成購地,但因提不出證據,雙方只好對簿公堂,交由臺東地院作裁決,最後廖某敗訴獲判拆屋還地,但留下了一面小牆的「紙片屋」。
窄門上鎖 使用中非空屋
小小的「紙片屋」仍留有門牌號碼「168」,小屋上還裝有電錶、水表,並煞有其事的裝了一扇窄門及上鎖,藉以顯示「使用中」,非空屋。
鄰居表示,這間根本無法住人、並建蓋在臺鐵馬路用地上的「紙片屋」,由於申裝有水電錶及門牌和戶籍,一旦臺鐵欲強制收回,還得負擔地上物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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