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10日下發《關於加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播出機構禁止播出介紹藥品、性保健品和豐胸、減肥等產品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因審查不嚴,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須承擔法律責任。
廣電總局10日下發:《關於加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播出機構,禁止播出介紹藥品、性保健品和豐胸、減肥等產品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
通知要求:新聞、國際等專業頻道和電視購物頻道,不得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教育、少兒等專業頻道,不得播出不宜未成年人收看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上星頻道每天18點至24點的時段內,不得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
通知要求: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要如實介紹所售商品,標明商品銷售企業名稱,公布在一定期限內可「無條件退貨」和「驗貨付款」的承諾。禁止以公眾人物、專家等名義作證明,禁止虛構斷貨、搶購、甩貨等情形推銷商品。禁止謊稱商品通過認證、獲得獎項或者榮譽稱號等。禁止虛構或者偽造科研成果、統計資料等材料作證明。
列入禁播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還包括:
介紹藥品、性保健品和豐胸、減肥產品的,介紹無產品名稱、無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的產品,介紹幫助人體增高的器械或者內服產品的,介紹植入人體式或者需專業人士操作的各類醫療器械的,出現人體性器官解剖圖解、動畫演示畫面的。
另外,新政策特別強調: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對所播出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進行審查,對居家購物節目(也就是購物頻道)內容負責。因審查把關不嚴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據瞭解,有關承擔法律責任的提法這還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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