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亮照的住宅房門被嫌疑人暴力破壞。(來源:佛山市廉政網)
【看中國記者蘇明綜合報導】大陸媒體9月15日報導稱,針對匿名人士2008年6月25日發帖,有指佛山高明區委書記馬亮照宿舍被盜,500多萬財物被盜走一事,廣東佛山紀委公開否認,並一一加以反駁。四周前,8月18日,當地公安網監認定"維權中國"網上有關"6月25日上午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區委書記馬亮照家裡被盜,盜保險櫃"為非法信息,勒令網站將其刪除,"維權中國"網更因此而一度遭到關閉。
這位匿名人士在發布的網帖中聲稱,2008年6月25日上午10時,馬亮照位於高明荷城街道沿江路的宿舍被盜,被盜物品含"港幣460多萬元、價值70多萬元的哈蘇牌照相機一臺、價值約1.2萬元的惠普手提電腦一臺,合共500多萬元"。 據報導,佛山市高明區區委書記馬亮照在事發後近一個星期才報案。
佛山紀委通報說,經公安機關偵查,案發時間應當是2008年7月1日12時許,作案人員暴力破壞防盜門鎖,入內盜竊。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於2008年的八九月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梁某濤、梁某雲和梁某生等3人。
報稱,據犯罪嫌疑人交代,去年7月1日凌晨,嫌疑人從深圳市駕駛小轎車到高明區荷城街道尋找目標作案。當天中午,嫌疑人暴力撬門進入沿江路健力街二巷6號馬亮照的宿舍進行盜竊,盜得6萬多元現金、一部手提電腦、一部手機。
更有天涯網友爆料稱,這起盜竊事件是由馬亮照的情婦僱人來干的。
維權網負責人說,這則新聞是從天涯社區的論壇上轉載過來的。在這條新聞刊登後的一週,維權中國網在8月18號收到伺服器供貨商發來的郵件,稱接到公安網監處通知,"維權中國"網上有關馬亮照的新聞是非法信息,網站也因未及時刪除此則新聞而一度遭關閉。。
該負責人更進一步質疑:"誰膽子敢這麼大,胡亂爆料,一定瞭解內幕,這麼清楚地指出年、月、日,家住哪兒?什麼時候被盜?盜走的物品是什麼?而且公安誰去報警的,立案及什麼情況已經清清楚楚的。如果是人造謠,是很容易揭穿的。"
他說無法理解公安網監如何認定此新聞為非法信息,這最多只能說是"涉嫌誹謗",而且可以報警處理,為何要說這是非法信息?
有海外媒體進一步致電廣東佛山市高明區區委辦公室、東省佛山市公安局網監科求證,電話都無人接聽。
更有一位浦志強律師表示,這則區委書記家被情婦盜竊了價值將近5百萬元人民幣物品的新聞,不論從娛樂性的角度還是從反腐倡廉的角度,都很有看點,如果這位區委書記想要澄清,更應該循法律途徑來證明自己的清白,讓有關部門強行刪帖,更突顯出這位區委書記的目無法紀及為所欲為的行徑。
此案是否屬於此地無銀,眾多網民已經對此表示了一致的見解,摘選一些大陸某門戶網站該文後面的跟貼以食讀者:
否認?我不相信!又在檢驗群眾的智商。
事實丟了5000萬。
傢伙蠻有錢的,現金六萬放在家裡。是不是壁櫥裡的金庫被人端走了,裡面500萬.
當然是否認,不然怎麼解釋那麼多錢的來源。
此案已涉刑偵,佛山紀委手太長了吧,再者說結果應由公安部門公布才是,現在紀委急著跳出來為涉案書記證明清白,這有點不合適。
其實小偷在挖出貪官方面的效率遠遠高過反貪部門還有紀委,反貪局和紀委沒準還會和貪官穿一條褲子,結成攻守同盟。有了小偷,這些什麼紀委、反貪部門還要他做甚?這些部門做事效率不高,還白拿那麼多的錢。強烈建議法律中加一條:凡偷貪官者,算有重大立功表現。量刑時可從輕發落。這樣,小偷不僅可從貪官處獲得不少油水,而且一旦被抓,還會從輕,多好啊!比偷普通民眾的社會影響要好多了!而且這樣國家在發現貪官方面的速度也會大大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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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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