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給她親筆寫下"保證書"
記者在石泉縣的一家茶館裡見到了小學女教師張嵐(化名),她向記者講述了那不堪回首的一幕:2008年6月14日(週六),由於要帶自己的學生到縣城參加第二天的考試,當天晚上她和其它的3名六年級的老師住在學校裡照看參加考試的住校學生,15日凌晨1:30時左右,住在自己隔壁的校長王某突然撬開窗戶翻進了自己的宿舍,來到床邊對睡夢中的她動手動腳欲行不軌。張嵐非常害怕,極力拒絕反抗,在撕扯中告誡王校長:你都這麼大的年齡了,這樣做對得起你的妻子和孩子麼?你再不走我就呼救了。因怕驚動了其它教師和學生,王校長倉皇逃離。
事件給張嵐的身心造成了極大傷害,躲回縣城的家裡不敢到學校上班。由於對方是自己的上司,自己還得在學校工作,擔心此類騷擾事件再次發生,在她的電話要求下,6月18日王校長給她親筆寫下了"保證書",並讓人捎給了張嵐。
教育局的調查處理無結果
張嵐說,考慮到自己的聲譽,張嵐沒有報警,也沒有把騷擾事件告訴給其它同事,只告訴給自己丈夫。夫妻倆經過長時間的反覆考慮,在丈夫的支持陪同下,於2008年11月將騷擾事件以書面材料舉報反映給了石泉縣教育局局長董滄海,要求進行小范圍的調查,要求對王校長進行懲處,並將自己調離該學校。但時隔一年多,教育局的調查處理至今仍無結果。
石泉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在電話請示在市上開會的董局長後告訴記者,由於事件雙方當事人的說法出入較大,調查目前還沒有結論,也未對校長進行任何處理。
對話當事人
張嵐:局長竟說"很正常"
記者:你們校長有多大年紀?
張嵐:50多歲。
記者:此事發生的時間?
張嵐:2008年6月15日凌晨1:30時左右,他離開時我看了表。
記者:校長當天喝沒喝酒?
張嵐:下午和老師一起喝了一點,校長平時酒量很大。
記者:騷擾事件發生以前校長有沒有騷擾過你?
張嵐:他利用職權長期進行言語和簡訊挑逗,但我從未在意過。
記者:你找縣教育局董局長的用意是什麼?
張嵐:希望進行小范圍的調查,這樣的校長能否再當校長?還想讓教育局給自己換個環境,每天待在他的手下工作,想起來就如同吃了只蒼蠅般的噁心。
記者:縣教育局董局長有沒有給你答覆?
張嵐:董局長竟然說王校長是個好校長,酒後出現此類事情很正常,再說也沒把我怎麼樣!此事一直沒有處理。
王校長:"我誤認為她喜歡自己"
王校長:當晚12點左右,住在我隔壁的女教師張嵐宿舍沒關門,我就進去拉住床上睡覺張嵐的手,遭到拒絕後就說了聲:"不好意思!"退了出來,前後不到3分鐘時間。
記者:你為何半夜時分進入張嵐宿舍?
王校長:這只是開玩笑。她還給我發過簡訊,要做我的紅顏知己,我誤認為是喜歡自己。
記者:董局長為此事調查過你沒有?
王校長:董局長專門對自己進行了批評教育,告誡我要注意,此事沒有造成好大的後果,要好好工作來彌補,要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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