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寒流襲擊紐約之際,氣溫降到攝氏零度以下,到處是冰天雪地。紐約人不再俏不沾棉,而是把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BBC記者馬修∙普萊斯感到時髦的紐約人應付寒冷方面變得非常務實:
紐約人不再俏不沾棉,而是把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
說句實話,我從來沒有想到紐約有這麼寒冷。
還好,我是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才逐漸意識到這一點。
有一天,當太陽消失在摩天大樓樓群的背後的時候,我從曼哈頓下城漂亮的伍爾沃思摩天大樓走出來,突然體驗到什麼是寒冷。
隨著人行道上稀罕的片片溫暖陽光的消失,紐約的冬天變得讓人難以忍受。
寒風抽打著我的臉,凍得嘴唇和耳朵生疼。我把圍脖往上提了提,把衣領拉緊,戴上毛線帽子。還是感覺特別冷,於是就鑽進一家銀行大廳,重新把自己包裹了一下。把手套戴上,所有的拉索都拉上,所有的釦子都扣上,把帽子和圍脖調整到最佳位置,最後把防寒服的帽子罩在頭上。
謝天謝地,那天早晨我幸好還穿上保暖秋褲。
從銀行裡出來後,由於包裹的很嚴實,我什麼也聽不見,但是卻擋住了曼哈頓的寒冬。我看上去簡直就像是米其林輪胎廣告中的充氣寶寶。
時髦的教訓
時代廣場上的紐約人。
我這種打扮從時裝角度講是很不時髦。但是在紐約經過三個冬天的磨練之後,我學會了實實在在的硬道理:應付紐約的冰天雪地,決不能美麗"凍人"。
來紐約的第一年,我穿著一件很時髦的短大衣在街上走,身長不過膝蓋。我當時特別恨自己,因為我那天早晨忘記把帽子塞進背包裡。
一位朋友上下看著我這身打扮,搖著頭警告我,這種打扮絕對不保暖。
"我覺得這樣還可以,"我回答說。"在倫敦,我就是穿這身衣服,很舒服。"當時我對紐約的寒冷一無所知。
我牙齒凍得直打架,但是還是硬挺著。因為在紐約當英國人,你就得穿得像回事,是不是這個道理?
第二年,我接受了教訓。我在大衣裡面又加了一層衣服。
到了2月份一天,我突然意識到我犯下小學生的錯誤。當時我站在哈德遜河邊碼頭上。雖然紐約陽光明媚,藍天沒有一絲雲,但是感覺很寒冷。
我的澳大利亞同事不緊不慢地告訴我:"我覺得,我們最好還是到裡面坐一坐。"我立刻感到形勢不妙。因為這位老兄身體特別壯實,一年的大部分時間裏只穿一件體恤衫。
他的嘴唇已經凍得發紫。當時是攝氏零下16度,寒冷無比。
多穿保暖
冬天也可以使一座城市變得妙趣橫生。當然,紐約人很時髦。但是在禦寒問題上,他們是非常實際的。
我一生中還沒有看到有如此眾多的男人戴著保暖耳套,如此眾多的女人穿羽絨大衣,在滑雪場之外看到如此眾多的人穿滑雪服。
當冬天大雪紛飛之際,紐約才是一個好去處。
對了,今年冬天特別冷,像我這身打扮顯得特別突出。一英里之外,你就能看出來誰是外國遊客。他們一般都穿著很單薄的夾克。
我過去總是認為,相比較而言,這種穿戴還是很精神的,後來才意識到這樣做很愚蠢。為了保住身上的熱氣,那些遊客兩臂緊抱在胸前,不斷吸著鼻涕,褲腳短得蓋不住腳腕,被風吹得啪啪作響。
勸告各位,如果您要到紐約度週末,一定要穿上太空靴,一定要帶上一支鉛筆。每年到冬天,記者們就不使用鋼筆了,因為墨水會凍住。
當然,您會很快適應這種天氣。我還記得去年冬天從家門口出來時,已經有了溫暖如春的感覺。
其實,當時氣溫只有攝氏零上一度。一個星期之後,溫度一直在零度以下,但是我已經把帽子留在家裡了。
美麗雪景
當冬天大雪紛飛之際,紐約才是一個好去處。
紐約與倫敦就是不一樣。2009年初,一場大雪使倫敦陷入癱瘓狀態,但是當紐約遇到這樣的天氣,一切都會照常運轉。
紐約中央公園雪景。
在紐約,掃雪車立刻開始清理街道,地鐵系統照常運轉,整個城市看上去很漂亮。雪景看上去就像是老電影的劇照,充滿了灰白色調。
晶瑩潔白的雪花旋轉著飄過自由女神像,隨後在帝國大廈上空飛舞,最後輕輕灑落在中央公園裡。
紐約是一座不夜城,不過大雪使城市噪音降到很低。一時間,這裡的一切都顯得那樣安靜。
曼哈頓的下東區充滿了時髦和冒險氣氛,在小酒吧和塗鴉壁畫之間,一些越野滑雪愛好者也要過把癮。
他們從裡文頓大街順坡下滑,轉彎衝進諾福克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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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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