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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運領袖周勇軍被判刑9年 外界質疑

 2010-01-21 10:4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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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天安門學運積極活動人士周勇軍,上星期五因"金融詐騙罪"被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法院判處9年刑期,罰款8萬元人民幣。他的律師,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澤睿已表明將提出上訴。

*律師低調不希望上訴受擾*

射洪縣法院在去年11月開庭審理周勇軍的案子,不過當天並沒有作出宣判。關注周勇軍案的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律師告訴美國之音,他從周勇軍的律師陳澤睿處得知有關對周勇軍的宣判。

何俊仁說:"本來他的律師是不想高調的,但是最近幾天可能是有人把消息公開了,所以沒辦法。本來他準備上訴的。"

何俊仁說,陳澤睿原本希望能在準備上訴的過程中低調一些以避開不必要的干擾。現在雖然消息被公開,他還是會為周勇軍提出上訴並作無罪辯護。

*香港律師:周勇軍應在香港受審*

此外,何俊仁也說,中國法院是以周勇軍在香港的罪行而將他判刑。既然犯罪地點在香港,周勇軍就不應該在中國法院受審。

何俊仁說:"判刑的是涉及有關在香港的商業犯罪。如果是真的有犯罪,沒有理由就他可能在香港犯法的一些罪行要在大陸的法院接受審訊。"

美國之音給陳澤睿律師、莫少平律師和周勇軍在北京的友人打電話,但不是電話無人接聽就是語音答覆說對方手機電源未開。記者也致電遂寧市射洪縣中級人民法院,但一直無法取得聯繫。

*律師質疑港府秘密將周勇軍送交中國*

曾任北京高自聯主席的周勇軍,6.4之後兩次坐牢並兩次流亡美國,是美國永久居民。在2008年9月從美國過境香港途中被港府拘留,隨後又被秘密送交中國公安單位。當局將他秘密關押了7個月後才正式逮捕,期間家人一直不知道他的下落。

何俊仁律師曾經對香港政府未經法律程序而將周勇軍送交中國提出質疑,認為港府應將具有美國居留權的周勇軍送交原居地,不過香港政府認定周勇軍仍然具有中國公民的身份。

*律師:要求港府提供資料便於上訴*

何俊仁說,他已經代表周勇軍要求香港政府提供有關周勇軍的調查文件和檔案資料,希望能夠有助於周勇軍的無罪辯護。

何俊仁說:"我已經代表周勇軍要求香港政府,把他們所管有的一切有關周勇軍個人的資料交給我們。這樣他的律師可以研究看看,對他未來的上訴有沒有幫助。"

周勇軍因參與89民運被捕後於1993年獲釋,隨後流亡到美國。他曾經在1998年返回中國,不過遭到當局以"偷越國境"罪名逮捕並判勞教3年,獲釋之後在2002年再度回到美國。

由於多次申請返回中國被拒,周勇軍在2008年持馬來西亞假護照進入澳門,準備經由香港返回中國,卻遭到港府將他送交中國當局。周勇軍在美國的女友和律師朋友曾經在香港召開記者會,要求香港特首曾蔭權及其政府為此負責。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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