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坐牢的盲人律師陳光誠和劉曉波高智晟一同,獲得今年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心情很是高興,又收看了自由亞洲電臺2月5日的新聞節目,得知他的愛妻袁偉靜已獲准探監,見到了獄中這位堅持抗爭的世界知名律師,想起他為山東當地弱勢群體維權所做的貢獻和付出的犧牲,不由得肅然起敬,悲從中來,律師維權,何罪之有?盲人坐牢,令人髮指!遙望九州大地,芸芸眾生,黑白顛倒,萬馬齊喑,真是無語問蒼天,人類的公理與良知何在?
自由亞洲電臺的報導說,日前,陳光誠獲准與妻子在獄中相會。不過,會面時間僅僅才十幾分鐘。我想,從2007年陳律師被判刑至今,他們聚少離多,已又有一年多時間未能會面,而獄方苛刻地限定其交談時間,是何道理呢?在國家頒布的《監獄法》裡,對犯人家屬探監次數和時間均有明確的規定,為什麼不認真執行呢?司法部屬下的監獄領導執法犯法,那麼如何監管和改造在押犯人呢!想必這次探監與外界的呼籲及釋放的信號有關。最近,失明的山東維權人士陳光誠,是本週獲得美國七位議員提名,角逐2010年度諾貝爾和平獎的三位中國候選人之一。否則,連這種做樣子的異乎尋常的舉動都不會發生。可見中共對異議人士的恐懼和戒備,已達到怎樣一種心虛膽怯草木皆兵的程度。
據悉,袁偉靜上週四獲當局准許,到山東臨沂監獄,探望一年多未見面的丈夫。袁偉靜週五告訴該臺,會面時間很短,獄方全程監聽談話內容。「他的身體狀況還是拉肚子(腹瀉),其他方面沒有什麼,但是,從外表看,皮膚不太好,再有也確實顯老了,頭髮也白了一些」。
作為一個盲人,既使是在自由的狀態下,他的行動也多不方便,何況是關押在高牆電網嚴密監控的獄中呢!每天他不用說參加勞動,單是正常的飲食起居,寒來暑往,也是要克服它人難以想像的困難啊!我聯想到我見過的一個獄中盲人,心裏很是酸楚。2003年底,我在大連南關嶺監獄也遇到類似陳光誠的一個盲人,他雖然才二十幾歲,但已是老態龍鐘,面容憔悴,深陷的眼窩如同枯井,令我不忍對視。聽說,他入獄前身體並無殘疾,他是在一次勞改事故中受傷的,但獄方未能及時給他辦理法定的保外就醫手續,只是為他配備了一個老年犯人照顧他,但每當看到他和其它犯人一起參加簡單勞動時,我就禁不住發出這樣的提問:國家法律對待殘疾人,尤其是盲人犯法後的量刑,或服刑後受傷至殘的犯人,都有明確的規定,既可判為緩刑,或得以保外就醫,為何不信守呢?獄方的管教會說,光你懂法?管好你自已吧!……這使我很生氣!可見這種踐踏法律的卑劣行為,不僅山東有,遼寧有,全國上下的監獄普遍存在,而對陳光誠尤甚!中國的法律已變成一紙空文!
原本按照法律條文,既使他真的犯了國家的法律,也應判處緩刑或免除刑罰,何況他根本就沒有任何觸犯法律法規的行為,相反,他是國家的有功之臣。四年前,陳光誠因斗膽披露山東省臨沂市政府在實施「計畫生育」政策時,野蠻地強迫婦女墮胎等黑幕,震動了全世界,他不僅為無處投訴的村民四處申冤,而且,為他們指引了一條以和平理性,民主非暴力方式對抗強迫墮胎的道路。這顯然有助於社會矛盾的解決,有助於促進國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設,但卻被地方當局所不容。他2007年被警方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實際上,陳光誠日常生活受生理缺欠所限,行動多有不便,怎麼能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撓亂交通秩序呢!山東當局怕他揭短,並把家醜外揚,已顧不得最起碼的常識和臉面了,他們非把他關進大牢不可。而國家的法律則變成了兒戲,堂堂的法庭則只能上演一場鬧劇,盲人陳光誠不過是這出鬧劇裡典型的悲劇人物之一。
問題是,無法無天的中共,既便是對這樣一個關進了牢房的盲人,也不放心,也不善甘罷休。袁偉靜介紹說,2008年7月底以來,丈夫腹瀉至今,家人多次要求監獄能夠給予檢查和治療,但因丈夫是盲人,不能像其他服刑人員一樣,通過勞動給監獄創造價值,因而監獄不願為她的丈夫貼錢治病。我可以證實監獄確有這種規定,既判刑之後,看守所把犯人,通通當成商品賣給了監獄,一般情況下,每人五百元至八百元不等,價格按犯人體力狀況商定,像陳光誠這樣的殘疾人,當然賣不出好價錢,誰能花錢給他治病呢!山東警方恨不得他早死,以免他將來出獄後繼續維權,給官方找麻煩!所以,獄方不給他看醫生,也阻攔家人幫他送藥,就不奇怪了。這種情況我坐牢期間也曾多次遇到過。袁偉靜說,農曆新年來臨之際,監獄拒收她送去的物品。「藥品更不允許了,吃的東西我也給他帶去了,但是他們還是不允許捎進去,他身體狀況很不好,拉肚子什麼的,我說想給他捎一點點吃的,特別是新年了,也沒有辦法」。而且袁偉靜多次為陳光誠申請「保外就醫」,但沒有任何答覆。據稱,袁偉靜上一次探望丈夫是在2008年12月。她說,每次向當局提出探監時,「他們說要向上一級匯報,他們說了不算等等」。
據我的親身體驗,獄方習慣於說謊敷衍,但對陳光誠這樣的名人,他們下面的人說了不算,倒是真的,那麼上面的發號施令者,是屬於哪個層次和級別的人呢?是司法部,安全部,還是政法委,以至中共政治局的領導?沒有人能說得清楚。這種對政治良心犯的打壓和迫害,由上而下,由來已久,則是愈演愈烈,目前還看不到任何改變的跡象!
報導說,當年擔任陳光誠辯護人的北京律師滕彪認為:「這顯然是違法的,他家屬有權利探視在監獄裡面服刑的人,一般地方監獄可以每個月探視一次,但是袁偉靜這麼久拒絕她探視,顯然是違法的」。但問題是:他們違法了,由誰追究督察?他們不僅踐踏了陳光誠的人權,而且當局除了限制袁偉靜探監,也還限制她本身的自由,從2005年9月至今,他一直受到嚴密監視。連去看他的人也有被毆打的,卻不受懲罰。她說:「我家這個地方,還是24小時被監控,人數相對少了一些,只有三個人,但是很奇怪,我走到哪裡,他們都知道」。可見她真的已被國安的現代化設備所監控。這也就是說,未經審判,袁偉靜也被私判坐牢,只不過範圍比陳光誠大一點罷了。或者說是盲人律師所受苦難的無限延伸而已。
自由亞洲電臺的報導說,繼捷克和斯洛伐克之後,本週一,美國國會眾議院共和、民主兩黨七名議員,聯名致函挪威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主席,提名劉曉波、高智晟、陳光誠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袁偉靜在週四獲悉這一消息,她感到高興,她說:「當然這是一個非常好的事情,非常希望下次見光誠的時候,能夠把這個消息告訴他」。但我想,監視她的警方可能據此消息將再次剝奪他們見面的機會。
因此,他很有可能再次陷入痛苦悲憤的黑暗之中,而深思熟慮:這種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不是來自生理的缺欠,而是來自中共一黨執政的災難,而且它還顯得慣性十足,無邊無際。唯其如此,才是社會變革黎明升起的前兆。
自由亞洲電臺的文章引述滕彪的話說,「這三個人都有資格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他們做得相當不錯,應該是中國民間最優秀的代表,我覺得如果他們中,任何一個人或幾個,能夠獲獎的話,是個非常好的事」。然而,在我看來,就諾貝爾獎設立的出發點和宗旨看,盲人律師陳光誠更能打動社會的良知與人類和平的希冀,正如已故的我的詩友顧城的詩表述的那樣: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尋找光明!我新產生的久久不能釋懷的問題是:光明在哪裡?何時才能到來?!而陳光誠則用獄中燃燒的心,照亮了中國未來的道路!
2010年2月5日赴加拿大一週年於多倫多北約克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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