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去年第4季時,地方政府負債已經高達5兆元人民幣,平均負債率高達60%以上。因此,中國財政部正在擬定相關文件,規範地方融資的擔保動作。其中影響最大的限制就是,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大所提出的貸款擔保函將失去效用。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濫貸的情形在去年加速惡化,據人民銀行統計數據指出,2009年第4季中國已經有3,800多家地方融資機構,管理資產達到8兆元,其中地方政府的負債率超過了60%。
同時,去年9.5兆元的新增貸款中,就有近40%的貸款量是從地方融資平臺貸出的,接近3.8兆元,而縣市級融資平臺的貸款比例更佔了當中的75%左右。因此,中國政府去年底開始對各地融資狀況進行調查,並計畫推出管制措施。
根據上海證券報指出,目前中國財政部正在擬定政策,要對地方融資擔保承諾行為做出規範。影響層面最大的,將會是讓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大所提出的擔保函無效的政策。
各地方政府為了讓地方上的融資平臺公司可以從銀行獲得貸款,就會出具各種形式的擔保函,包括人大擔保、地方政府的還款支持文件、地方財政單位的還本付息承諾函等等。
由於這種濫用地方政府和人大擔保函的情形,已經有影響貸款風險的隱憂,因此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就曾表示,地方融資平臺主要以地方政府所擁有的土地作為抵押,靠綜合和收費能力而非項目本身的賺錢能力來償還債務,可能造成地方融資平臺還款能力欠缺、銀行不良資產大增的情形。
相關進行地方融資平臺調查的官員指出,西部部分地區的負債水準已經高到離譜,甚至小小的1個區內就設有超過10個融資平臺,負債總額超過80億元。這些地區的縣級融資平臺和擔保的地方政府長期還款能力相當值得擔憂,再加上地方隱形債務,更使得監管單位非常憂慮貸款風險。(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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