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9日週一對受到國際各方關注的力拓案做出宣判。澳大利亞籍的力拓駐中國前高層官員胡士泰,因受賄罪被判刑七年,因竊取商業機密罪被判刑五年,兩罪並罰,胡士泰共需服刑十年。此外,三名前力拓中國僱員分別被判七年、八年和十四年的刑期。針對這一判決,澳大利亞外交部長史密斯表示,澳大利亞尊重中國的司法制度,澳大利亞不認同任何形式的賄賂,但他認為判處胡士泰10年刑期按任何標準都屬於重刑。那中國為何要重判胡士泰呢?帶著這一問題,我們採訪了旅美中國學者程曉農先生。
記者:程先生您好!請問您是如何分析中國司法當局的這一判決的呢?
程曉農:從大的背景來講,中國和這幾個大的鐵礦公司現在在利益上的爭奪愈來愈激烈。因為,中國的鋼鐵工業發展過快,對進口鐵礦高度依賴,而澳大利亞、巴西淡水河谷這幾家鐵礦公司的產品質量好,中國不得不買。在此情況下,幾家鐵礦公司提高鐵礦價格將對中國的鋼鐵工業的利潤帶來直接的影響。因此中國很關注此事。但中國是買方,無法對價格產生重大影響,而賣方——三大鐵礦公司,根據需求的上漲,不斷地提高價格——最近又提了一次,漲幅相當大,對中國的鋼鐵工業的衝擊很大。在此背景下,中國對胡士泰的判決毫無疑問地受此影響。中國政府擔心,外方企業與中國企業之間進行某種台下交易而可能損害中國鋼鐵工業的利益……
記者:這一利益是指國家利益還是企業利益?
程曉農:在中國,由於鋼鐵工業絕大部分是國營的,所以,對他們而言,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是一回事。
記者:您剛才提到一方面中國判處胡士泰重刑,另一方面,國際鐵礦企業大幅加價,兩者是否存在關聯?
程曉農:加價與判決是否存在關聯,目前難以判斷。但是,雙方關係欠佳,這是毫無疑問的。這幾位僱員在中國的商業活動,分別因泄漏商業機密、行賄受賄被判刑。他們構成犯罪的活動細節,我們尚不太清楚,但從情節上看,有些奇怪。首先,關於泄漏商業機密,應該說是胡士泰收買中方獲得中國的商業機密、或者中國僱員收買胡士泰獲得商業機密,一般來說,只會發生一種,而不會兩種同時發生。如果胡士泰去收買,他應該付錢而不是受賄;換句話說,受賄的是中國僱員,但此案上難以看出中方僱員是否泄漏商業機密。其次,關於行賄受賄,法庭宣判中,胡士泰受賄金額達幾百萬,這幾百萬元是胡士泰所獲得的回扣,還是他出賣了力拓公司的機密,我們目前對此也不清楚。最奇怪的地方在於,整個案子中,被判刑的只有澳大利亞方的僱員而沒有中方僱員,換句話說,只有被告,沒有原告。從案子本身來說,這很奇怪。
記者:中國是鐵礦石的最大買家,為何卻不能決定市場價格呢?
程曉農:原因很簡單。第一,這些鐵礦公司並非一家,而有好些家,而它們若建立價格卡特爾——即鐵礦公司之間互相協商,中國是無法改變這一結果的。第二,中國並不是鐵礦石的唯一買家,世界上各國都在買澳大利亞和巴西的鐵礦石,所以,價格並不能完全由中國決定。
記者:好!感謝程曉農先生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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