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分開兩年多後,我跟女兒終於來到加拿大和老公團聚。到了溫哥華的第二天,女兒由於旅途勞累,加上水土不服,發高燒,嘔吐。我們剛到加拿大,雖然買了醫療保險,但還沒生效呢。只好給她喝板藍根,但是她吃什麼吐什麼,快急死我了。萬般無奈之際,老公想起他同學的太太在國內是學醫的,就打電話去請他同學的太太過來看看。那位同學的太太看過之後告訴我們,孩子由於發燒,嘔吐,沒吃東西,已經脫水,讓我們去買一種叫gatorade的水給她喝,並且還送了一個芭比娃娃給女兒。說也奇怪,當天晚上,女兒抱著娃娃開始喝水了,第二天燒也退了。
接下來的一個月,我們就在家待著,電視看不懂,附近哪也不認識。週末先生帶我們去買菜,開出不到一里地,女兒就說難受,嘔吐。
又一個週末,先生租了兩盤卡通片,再買一堆吃的,然後跟女兒商量:爸爸帶媽媽出去買東西,你卡通片沒看完,我們就回來了,你一邊看一邊吃,千萬別出門。女兒從來沒自己一個人待過,看得出有點害怕,在我們軟硬兼施,連哄帶騙下,終於點頭答應了,並一再強調,一定要在一個電影沒看完前回來。
我們鎖好門,急忙往超市趕,快快選了我需要的東西,一看表已經過了40分鐘。本來還要去一家別的店,但實在不放心女兒,決定先回家看看.剛拐到小區口,就看到一輛警車停在我家門口。我們租的是洋人的房子一樓,二樓洋人自己住。警車的燈閃著,一個女警察一手插腰,一手扶著門框,堵著門不讓人進出,我以為樓上的洋人犯了什麼事,連忙對警察說我們就住這裡。警察說:你們是天使的父母嗎?我們連忙說是,心想壞了,女兒出什麼事了。警察說:你們知道加拿大的法律不能把未成年的子女單獨留在家裡嗎,我們連說不知道,接著警察狠狠訓了我們一頓,又拿出一頁紙讓我們簽字,並警告我們,念你們是初犯,如果下一次再被我們發現,我們會把孩子帶走,你們將失去你們的
女兒。我們忙不迭的點頭,警察才放我們進去。進屋一看,兩個人高馬大的警察守著女兒,女兒還在哭。我一步衝過去,緊緊把女兒摟在懷裡。
等警察走了,我問女兒:警察叔叔是怎麼知道你在家的?女兒說:你們走一會兒我就想媽媽了,我開門想找你們,不知往哪走,就站在門口大哭,鄰居阿姨問我,我不懂,一會警察就來了。我告訴她,媽媽以後再也不會把她一人扔家了。
我們很感謝那位鄰居,從那以後再也沒有把女兒單獨留在家裡。而且我把這段經歷告訴每一個新移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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