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高盛集團今年的一季報堪稱靚麗,但顯然無法完全平息投資者擔憂、疑慮的情緒。自上週五高盛集團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民事欺詐指控以來,高盛集團就陷入了各國監管機構此起彼伏的調查風浪之中。除美國外,英國金管局也已啟動了對高盛的執法調查,而德國亦有意在評估相關資料後,作出是否調查的決定。高盛集團在金融危機後,又一次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之上。
依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指控,高盛集團及其一位副總裁在美國房地產市場開始陷入衰退時欺詐投資者,在一項與次貸有關的金融產品重要事實上向投資者提供虛假陳述或加以隱瞞。雖然高盛在SEC指控發出後不久就以措辭強硬的聲明予以反擊,聲稱SEC的指控「在法律和事實上完全沒有依據」,高盛集團將強力抗辯。但這樣的聲明難以消除市場的疑慮。看SEC的指控內容,主要集中在高盛未能適當向投資者透露CDO的重要信息,特別是某一基金在對這一CDO做空的同時在資產選擇中扮演了重要作用,由此該基金可能選擇那些他們認為更有可能違約的抵押貸款做為CDO的資產標的,形成對投資者的誤導。而高盛的反駁則主要以自身亦在交易中蒙受損失,以及交易對手均是有經驗的抵押貸款投資者,且按照正常的商業模式,做市商不能向交易者提供對手方資料作為抗辯依據。
以筆者的觀點分析,這次SEC對於高盛的指控顯然是有備而來,但指控的內容是否能夠最終構成定罪依據,僅憑目前能獲得的信息看,尚缺乏足夠的證據。這次SEC和高盛的爭執,主要在於是否有必要完全披露與設計產品相關的各種信息,包括資產標的的實際選擇人以及交易對手方信息等等。依慣例而言,如果交易雙方都是老到的資產投資者,對於標的資產蘊含的風險理應能作出獨立判斷,做多方不應以遭受重大損失為由,過多指責做空方。但在本例中,如果空方參與了資產標的物的選擇,那麼作為中間方的高盛是否有必要對這一問題對做多方加以明確,從公平角度看,似乎也是應該的,否則空方的確有可能選擇對自身有利的資產標的物以圖獲得不對等收益,而交易對手方如僅僅以為是高盛或獨立第三方作出資產標的物選擇,則有可能會在標的物的風險考量中有所疏忽,從而構成不對等交易。
從這次SEC和高盛的分歧看,不論最終的指控結果是否成立,SEC都將會尋求使投行在交易中儘可能多的將交易相關的信息透明化,而這與金融危機之後,美國有關監管機構力圖使衍生金融相關產品置於監管之下的努力不謀而合。但從投行的角度看,這種透明化可能會損害自身的利益,並且阻礙衍生金融產品的發展,因為有時參與交易者並不願意暴露自身的頭寸取向,否則就有可能會成為其他機構阻擊的對象,從而使自身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就此而論,高盛對這一指控的強力抗辯也是可以理解的。倘若僅看目前已透露出來的信息,筆者較為認同部分國外分析人士的判斷:最終SEC或與高盛達成和解,而高盛支付一定金額的罰金。而從歷史上看,在SEC對投行相關的指控中,這樣的最終解決方式,也較為普遍。
但毋庸置疑的是,這次指控事件,將會與接下來美國的一系列金融監管規則改進密切相關,或許並非巧合的是,美國總統歐巴馬在高盛被指控的同日誓言,將否決任何不能嚴格管理金融衍生品市場的金融改革方案。雖然歐巴馬此後否認正推動證交會對高盛的調查以推動金融改革,但歐巴馬在金融監管方案上緊鑼密鼓的推進步驟,顯然證明了SEC向高盛這一華爾街的領頭者開刀,就是表達了歐巴馬和民主黨政府堅決打破舊有金融體制的一種態度。而華爾街在從本輪金融危機中獲益之後,未能反省自身的疏失,反而因為巨額薪酬發放頻頻引發眾怒,由此成為民主黨政府為爭取民眾支持所需要打壓的對象,也就不足為奇了。相信在美國中期選舉之前,類似的監管風暴還將不斷席捲華爾街。這次是高盛,下一回將是誰,而華爾街又將如何應對,將是未來的一大市場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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