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濤案:雅虎向當局透露記者師濤電郵信息 導致其遭到重判
【看中國記者翁於馨綜合報導】29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將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保密法對國家秘密的定義、執行範圍和細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並首次把網際網路納入監管範圍。國內人士稱此修訂結果「國家秘密範圍縮小,公民知情權擴大」,人權組織、海外媒體和網民解讀則大相逕庭。
國內外對修訂草案解讀大不同
據29日新華社報導,隨著計算機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廣泛使用,保密法修改案主要針對新形勢下保密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完善國家秘密的確定和相關機制。國內人士對修訂草案多持肯定態度,然而從過去中共當局和執法者實際表現來看,海外人權組織和媒體則持不同看法。
國際人權組織指責中共當局將保密法的定義和範圍擴大,以鎮壓異議人士,壓制敏感話題的討論。
路透社則指出,一名中國公民若被指控違反國家保密法常常難以自我辯白,因為當局可以"涉及國家秘密"為由而不透露具體內容,讓罪行指控保留很大空間。
"國家秘密"定義不明
今年草案首次定義"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然而執行上卻難以認定。海外媒體BBC指出中國政府對「國家機密」定義仍十分模糊,使商界和民眾無所適從。而中國國資委日前將商業秘密確定為「核心商業秘密」、「普通商業秘密」兩級,還明確央企商業秘密根據需要,可變更為國家秘密。
法廣報導記者無疆界組織29日發表公報寫道:「中國國家機密的定義是很模糊的,它經常是關押異議人士和記者的藉口。」公報認為:保守國家秘密法是在警告中國網民不得不加強自律。中國此種做法是給國際社會傳遞一個幻想的合法性。四川作家譚作人即是一例:他在汶川地震後收集豆腐渣工程的資料,後來這些資料被檢查機關定為國家機密,因此被控"泄漏國家機密罪"。
另一引發各界熱議的是首次將網際網路納入保密法監管範圍。修訂草案規定網際網路運營商、電話運營商和提供商應與中國政府密切配合,監督網路內容是否有泄漏國家機密的情況,甚至應要求立即停止傳輸和刪除信息。路透社表示,其實中國政府早已要求各個運營商這麼做。中國人權指出,修訂後的保密法是當局行之多年的各種監控懲罰手段,再包裹上一層追補的法律外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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