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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局「不好意思去家裡抓人」

 2010-05-04 22: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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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通訊員凌若冰綜合報導】據三湘都市報5月4日報導,從2007年開始,100多名被拖欠工資的民工向老闆討薪,但屢次被毆打。2009年,法院判決施工方向民工支付薪水,但公司拒不執行並扣押3名法警。當地執行局稱,與老闆認識,不好意思到家抓人。

據民工介紹,他們承建的寧鄉御景名城工程,施工方是長沙道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道林公司」),工程是在2007年7月份就竣工了,但道林公司長期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達122萬元。我們從討要拖欠款、打官司、執行,時經3年,歷盡艱辛。官司贏了,執行已兩年多,至今拖欠我們的工資還分文未拿到。

來自益陽農村的一名水泥工劉忠於,從2006年8月開始,他就和其他100多名同鄉一起在寧鄉御景名城工地上負責泥工及運輸工作。一年多後,他們負責的工程結束,施工方長沙道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卻拖欠122萬元勞務費不支付。

「每次到公司要錢,他們就叫來二三十名社會青年進行威脅。」劉忠於說,2007年年底,他和其他農民工為討薪找到公司法人文軍協商,不料剛剛走進辦公室,就遭遇暴力襲擊。在那次襲擊當中,劉忠於的母親、妻子和多名農民工受傷。

因民工討薪不成,在2009年,民工們向陽赫山區法院、益陽市中院提出訴訟,最後法院作出判決:長沙道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尚欠劉忠於等民工工資122萬元及利息(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的利率計算),限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內付清。事隔已有7、8個月了,民工們仍沒有拿到錢。為打這個官司,他們向法院支付了5萬多元案件受理費,又花了近5萬元律師費。

2009年10月16日上午11時許,赫山區法院執行局3名執行干警驅車前往寧鄉,在道林公司干警準備依法凍結該公司賬面上的23萬元存款。此時,數十名「公司員工」強行扣下法院警車和干警。直到下午4時,民警趕到現場解救才得以脫身。最後益陽赫山區法院執行局曹局長向民工解釋:「這個公司的老闆不是沒有錢,而是出了名的‘老賴’。法院執行起來太困難。」

今年3月18日,益陽赫山區法院正式委託寧鄉縣法院執行局,對道林公司法人代表文軍,執行拘留15天的裁定申請。然而一個多月過去了,寧鄉執行局的答覆是:「找不到人」。該局某局長表示:「大家跟文軍平時都認識,不好意思去家裡抓人。」

因為平時認識,所以不好意思抓人,這種以情蓋法的表現,讓法律如何發揮它的作用?人民的合法權益又如何能得到保障?如果法律只能保障有權有勢的個人或團體,那麼這樣的法律對老百姓、對社會而言,起不到半點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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