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
非常感謝您在百忙中抽出時間來看我的材料,對給您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但這是一個拆遷安置受害者的無奈與悲哀,只能冒昧打擾,尋求幫助。
我家住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區薛劉營新村鐵西74號,今年保定大唐盛院有限公司的開發商在我們這裡搞開發,他們公司的李楠涉嫌詐騙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非法拆遷,我現在要找部門投訴舉報,堅決要討個公道,若其詐騙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非法拆遷等罪名成立就要對他繩之以法。免的他以後在禍害其他人。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2010年6月6日;他來到我家談拆遷費的事,因為他們要在我家哪裡蓋樓房,談好了次日即6月7日去簽字說好了給付我家每平方米4100元人民幣,總計 165萬左右,因為我家地方是402平方米的面積。這裡是詐騙的開始,次日我母親和我妹妹就去他們哪裡簽字了,誰知道簽完字後李楠竟然欺騙我母親和妹妹說要去找什麼經理或會計簽字把合同拿跑了,也沒給他們一份,也沒給一分錢,還打電話讓人強拆了我家的房子,弄的我家人都沒地方住了,母親身體本來就有病,因為這事氣的不行,現在已經病倒了,真的很擔心母親會因為這個而去世,妹妹工廠倒閉了,家裡只靠父親一個人的退休金生活,生活及其艱難,我想看他的行為很像詐騙罪的行為,還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非法拆遷,想知道哪裡能討個公道,為我家及其其他被拆遷戶在免受這種小人的害而努力。誓死我們要討個公道。我先後去了市建委拆遷辦說這事不歸他們管,又去了市信訪局,信訪局回覆說讓走司法程序,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回覆說要調查調查,我母親他們去找了市政府一位秘書出來處理了下,找來了區裡的有關部門的人和了半天稀泥啥問題也沒解決。我又去了派出所,派出所說不管,去了北市區公安局,公安局又把我推回派出所。難道這事就真的沒人管了嗎?維權路艱難今後我將誓死維權,誓死於違法犯罪份子鬥爭到底。
公民的合法權益怎樣來保障?
公民的合法權益應不應該得到法律的切實保障?
公民的權益是基於什麼而應受到保障?
用來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的效力源於何處?
公民的權利義務是被寫入了憲法嗎?
公民的基本權利是人權的表現形式嗎?
保障人權是憲法的核心理念嗎?
如果最後一個問題能夠得到肯定回答,那麼從後往回推,以上的問題都能夠得到肯定的答案!
最後一個問題當然能夠得到肯定回答!!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是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法制的基本原則,我們要建立法制國家,就應該嚴格遵守!從政府、**到老百姓都應該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中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
請 依法行 權,為我們討個說法!!!!要求保定大唐盛院有限公司賠償受害人的全部損失並追究其其他法律責任!
此致
敬禮!
受害人;畢世忠;
電話;15133208951
QQ;342795483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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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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