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霸王洗髮水含有致癌物質二惡烷的報導鋪天蓋地,南方都市報也對此事發表了「面對質疑請尊重事實」的社論。 16日下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報,指「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組織對該公司開展現場檢查並對相關產品進行抽檢,結果顯示,抽檢樣品中二惡烷的含量水平不會對消費者健康產生危害」。我們也許可以相信,通報的結論是權威的、有科學依據的。不過。有一點弄不明白的是,整個通報中對霸王產品中二惡烷的具體含量隻字不提,難道霸王產品的二惡烷含量是國家機密嗎? (專題:洗髮水工業的潛規則)
筆者是一個自然科學工作者,知道任何有害物質,只要含量足夠低,對人體健康的損害也幾乎等於零。然而,公眾也有權利知道,消費者所購買和使用的產品中有害物質的含量究竟處於何種水平,從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風險,決定自己的消費行為。據香港媒體報導,《壹週刊》購買並送檢的三款霸王產品的二惡烷含量均為10ppm,而香港市民陳先生交與香港通用公證行化驗的一支霸王產品的二惡烷含量為27ppm。霸王公司則發表聲明指壹週刊以《霸王致癌》為題的文章對該集團之產品作誇張失實之惡意報導,但仍未向消費者說明其產品中二惡烷的實際含量。
霸王公司的聲明中還指出歐盟及美國地區規定成品中二惡烷含量的標準為20ppm (百萬分之二十)以內為安全,中國內地及香港對其含量限定並無明確標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則曾於2009年3月21日在官方網站上發布了對衛浴產品中二惡烷安全風險評估的結果,評估結果與美國、澳大利亞等權威機構的結論一致。即日常消費品中(食品和藥品除外),二惡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過100ppm時,在毒理學上是可以接受的。以上標準哪一個是最科學的、最準確的,我們也無法弄清。但從有害物質的含量越低越好的常識出發,採用歐盟及美國地區20ppm的標準也許更符合消費者的心理需求。霸王公司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什麼都沒有標明霸王洗髮水中二惡烷的實際含量?
按照統計學的原則,如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願意發布霸王洗髮水中二惡烷的實際含量,最好能說明抽樣方法(抽樣時間、地點、產品批次、抽樣數量)、檢測方法和檢測結果(平均值、標準差、最大值和最小值)。同樣在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還通報了麥當勞麥樂雞檢測情況,指出「在4省(區、市)22家麥當勞餐廳中共抽取的35份麥樂雞樣品和33份麥樂雞煎炸用油樣品中,未發現麥樂雞及其煎炸用油中「特丁基對苯二酚」的含量超過《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中規定的最大允許使用量200mg/kg」。這個通報比有關霸王洗髮水的通報好一點,但還是沒有給出特丁基對苯二酚的具體含量數據,而麥當勞也一直沒有透露麥樂雞產品添加劑的具體劑量。
那麼,消費者該怎麼辦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標明某類產品中有害物質的含量,我就認為其通報結果可信度不高罷了。如果生產商不主動說明實際含量,則是在蔑視消費者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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