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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漣:維穩費用走高之勢為何無法叫停

 2010-08-02 22: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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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以來,在五花八門的統計數據當中,有一項數據強烈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2009年,中國用於內部保安的預算(即維穩費用)達人民幣5140億元。這數據最初由清華大學課題組「以利益表達制度化實現長治久安」一文引用,結果引發了中國現階段「天價維穩」 是否正當的討論。

一、究竟是誰在中國製造「不穩定」

根據公開數據推算,維穩費用佔GDP總量(335,353億元)的1.53%,接近同年度軍費開支5321億元。還有人蒐集了各地政府的維穩投入,發現不少地方政府的維穩費用遠遠超過對社保等民眾福利的投入。比如《惠州市200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 201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所列數據表明,廣東惠州僅租用監視器材就花了至少3664萬,而社會保障中的就業補助、國企破產補助、養老醫療保險系統維護、社會救濟等11個福利項目經費加起來才5040萬元。

討論中不可避免要觸及「不穩定」由何產生。以下數據就能說明原因:中國政府與官員等權勢群體成了中國經濟增長的最大受益者,政府財政收入佔了GDP總量的1/4,約佔全國家庭總數的0.4%的家庭竟然佔有中國財富總量的70%。多年來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仰賴於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收,涉貪官員90%以上與土地有關。從政府到拆遷公司之間形成了一條粗大的暴利鏈條,拆遷公司「利潤甚至高達400%」,「一條人命一般十幾萬就能搞定」。政府對社會資源過度汲取的必然結果是民眾的生存權利被嚴重褫奪,因而引起了各種不同類型的社會反抗。為了維護穩定(即維持利益分配格局的穩定),全體納稅人的錢又被政府用來對付部分納稅人的權利要求。

一億多精神病患者與生生不息的「敵對勢力」,究竟是如何「被製造」出來的?一個至今在國號以及各級政府組織與司法機構前都要冠上「人民」二字的政府,又是如何逐漸走到與「人民」為敵的今天?

二、暴政之下誰能安全

從上世紀中期以來,房地產成了中國經濟發展的龍頭產業,中國因此多了8000多萬失地農民,將近400餘萬拆遷戶,這一數字如今還在不斷擴大中。失地農民因此成了「三無農民」:無地可耕、無業可就、無處可去。城市拆遷戶們經歷拆遷之後,往往由中產之家墮入破產行列,如果不服氣要討個說法,其結果是傾家蕩產之外,還要蒙受牢獄之災。不少失地失房之人被迫走上看不到盡頭的上訪之路。中央政府高居九重,將上訪視為社會不穩定因素,責成地方政府嚴厲管束本地民眾,不許其到北京上訪,因此各地政府為了「截訪」,花費不少人力物力,而訪民則備受摧殘,有的女訪民還遭受強姦與性侮辱。

如果要說苛政猛於虎,如今苛政中之最堪稱拆遷與征地。這項暴政碾壓的不止社會底層,還有中共統治基礎中人,比如廣西桂平市前信訪辦主任吳宗明,南京市華新巷21號的31位法官業主。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北京的幾十位軍干子弟,其中的胥曉琦之父胥治中是中共建政時第一批授勛將軍,少將軍銜。與她同屬將軍後代的至少還有兩位。這些軍隊大院子弟本來應該是中共的鐵桿基礎。位於北京郊區懷柔的中國科學院力學所試驗基地,是中共以 「國寶」待之的「中國原子彈之父」錢學森創立的實驗室所在之地,日前也被大型鏟車與推土機夷平,大量創建時期的珍貴文物和國家級儀器毀於一旦,被當作垃圾清理。

面對拆遷,任何人心中都沒有抗爭必勝的把握。只有兩種人願意與政府進行博弈。一種是在體制內還有位置,比如南京那 31位法官當中包含部分暫時未退休者,所以草民們根本擋不住的「南京速度」的拆遷遇到他們運用法律抵抗到此暫停。更多民眾只能以自己的血肉之軀與權力作殊死之搏。因拆遷自焚而死亡的案件在中國到處都有發生,但至今未聞有任何地方官因為這些生命的殘酷死亡而丟掉烏紗帽,更重要的是,不少逼死人命的官員對自己的行為毫無歉疚之心。比如唐福珍自焚驚天動地,但涉及此事件的官員竟然對記者說自己「不存在歉意」。

三、新拆遷條例不能結束拆遷與上訪者的苦難

在面對拆遷鐵騎的洶洶之勢時,中國人也知道說不定哪天厄運就會降臨到自己頭上,所謂房產的70年使用權之說也不一定靠得住,於是人們寄希望於新的拆遷條例能夠扼制拆遷過程中的暴力行為。最近幾天國內網上流傳一篇評論「不能讓利益集團綁架新‘拆遷條例’」,這篇文章忽視了權力高於法律的中國特色,將地方政府假想為守法者,認為包括地方政府在內的利益集團主要是干擾立法,只要法律出臺就可以解決地方政府在拆遷中的濫權,中止暴力。

這一判斷完全是基於對現實的不瞭解甚至誤判,因為所謂法律法規根本無法約束地方政府的行為。而所有因權益受損而上訪的人,幾乎都被政府視為不安定因素甚至「敵對勢力」。7月16日,《南都週刊》發表一篇「房產局長日記:拆遷戶上訪按‘敵對勢力辦’」。這兩本日記的內容可以幫助人們理解地方政府在拆遷中是如何視法規法律於無物,進而瞭解中國的維穩經費為何越來越高,敵人為何越來越多。

記者在開頭如此介紹:「兩本日記,記錄了其主人──湖南長沙市開福區房產局前副局長7個多月的工作,‘拆遷’培訓班、‘按敵對勢力辦’等等,從中可以窺見拆遷部門為強拆而起的種種手段。」這兩本日記當中,一本的記錄時間為2001年10月至12月,另一本是2003 年9月至12月,一共兩百多篇。記錄了長沙市開福區房產局在拆遷中的各項工作安排、當年的市、區領導的指示、以及如何應對上訪等等。與拆遷有關的重大事件日記中均有記載。據開福區被拆遷戶證實,日記出自長沙市開福區房屋產權管理局前副局長曾新亮之手。

《南都週刊》這篇報導特別提到了長沙市政府根本不受法律約束的政府行為。1991版的拆遷條例鼓勵政府實行統一拆遷,2001版拆遷條例則取消了這一模式,並規定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曾新亮這兩本工作日記所載全是2001版拆遷條例問世之後,但長沙市政府視 2001版拆遷條例如無物,不僅成立拆遷指揮部,還讓公安、城管全部介入拆遷。在事前還由拆遷辦主持召開了拆遷業務培訓大會,並請法官到會指導拆遷幹部如何利用法律。政府培訓還包括教幹部們在拆遷中如何使用「五招三十六法」,對待上京上訪人員,則由警察「按敵對勢力辦」,送押勞教。據不完全統計,長沙一地幾年間被送去拘留勞教的拆遷戶就達27位。

我認為,從其史料價值來看,這兩部房管局長工作日記堪比廣西菸草局局長韓峰的情色日記。其中所記載的大量會議記錄表明,中國的法律是怎樣被政府肆意踐踏而沒有任何政府中人認為這種踐踏有何不妥。

有評論說房地產綁架了中國經濟與中國政府。這話其實倒因為果,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中國政府這個政治利益集團綁架了房地產業。正是中國政府在政績考量及保證財政收入的利益考量下,只能以房地產業做為GDP增長的引擎、財政收入的主要支柱,於是利用權力肆無忌憚地汲取一切社會資源,包括國民的生存資源土地與房產,再用政府之力集聚了銀行,用分贓的方式與房地產開發商結成利益同盟。只要政府的自利行為持續下去,中國的維穩費用只會越來越高。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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