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一18歲少女找工作面試時被迷姦,報案至今公安部門沒有給出說法,並在沒有通知受害人的情況下將犯罪嫌疑人釋放了。該少女今天向記者求助,希望通過媒體幫她討一個公道。
該少女小靜(化名)今天向記者哭訴了當天事情發生的經過:6月18日,小靜經一個舊同事的男朋友袁某介紹到酒吧去當服務員。當天,袁某把她引到自己的 出租屋,然後讓便利店送來兩支啤酒。袁某以在酒吧上班必須會喝酒為由,勸她喝了幾杯。小靜喝到第三杯後覺得頭昏昏沉沉,全身無力,意識不清,清醒過來後, 發現自己睡在袁某床上,雖然沒有衣裳不整,但底褲穿反了。小靜才意識到自己失身了。
第二天下午,小靜終於決定報案,其後,小靜到醫院做了一份內分泌物檢驗,再到惠城區圓通橋派出所錄了口供。隨後,警方將袁某刑拘。袁某承認自己與小靜發生了性關係。
小靜告訴記者,案件受理期間,她多次上門,惠州圓通橋派出所都沒有給任何說法。7月28日,小靜再次去到派出所,警員才拿出檢驗報告給她簽名,報告上的日期是7月15日。
小靜從派出所要到兩份報告:一份報告證明她的內分泌物中有袁某DNA成分,一份報告證明她的尿液樣本中含有氯胺酮成分。
辦案警察稱,內分泌物上確有袁某精子,但證據不足,無法判其有罪。當被問及為什麼不給小靜答覆,隨便就釋放了袁某時,該辦案警察稱,沒有明文規定釋放嫌疑人時要通知受害人。
該辦案警察同時表示,袁某已受到一定處罰,並被拘留罰款。
小靜告訴記者,事件發生後,袁某還向她道歉。隨後,她就頻繁收到袁某的朋友和親戚和不明身份的人恥笑她的騷擾簡訊及電話。
無奈之際,小靜在網上發帖控訴,引起了廣泛關注,8月3日,惠州警方發出公告稱,公安紀檢部門已介入調查,處理情況將第一時間在網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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