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蘇省鹽城市文峰中學高三(2)班已逝孩子費晶銘的母親尤志華,現將孩子的事反映給您。我女兒費晶銘於2009年11月17日注射甲流疫苗後,12月7日初診為再生障礙性貧血,12月9日確診為急性重症再生障礙性貧血,在蘇大附一院血液科28病區急救至2010年3月8日突然去世。今天是孩子去世的第137天,失去唯一的愛女使我痛苦不堪,可是面對一堆所謂的專家我更加痛苦。 從孩子生病住院到去世91天時間內,我一直向職能部門反映,就是無人理睬,最後還被鹽城市的專家們用了幾個小時的時間就診斷製作成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書》說成是偶合症、與疫苗無關。2010年6月11日鹽城市醫學會的鑑定依據不但前後矛盾,而且居然還能推斷出與疫苗無關的偶合症。孩子走後我成了重點維穩對象,儘管我多次向省市政府部門匯報投訴,得到的回答卻到了欲哭無淚的地步!
一、情況概要:
鹽城文峰中學高三(2)班費晶銘1992年7月26日出生,女,於2009年11月17日上午9:12注射甲流疫苗後,2009年11月22日,開始出現感冒症狀,11月23日開始發熱,在學校社區門診輸液、服藥治療,未見好轉,繼而下肢出現出血點、乏力、咽喉疼痛、咳嗽、口腔血皰,12月6日口腔血皰加重,同時伴左眼眼球出血,於12月7日到鹽城市第一人民醫院就診,初診為急性再生障礙性貧血,12月8日,骨穿報告顯示為急性重症再生障礙性貧血,12月9日急轉到蘇大附屬一院確診為急性重症再生障礙性貧血,在血液科28病區急救至3月8日突然去世。醫療費50.4萬餘元,其他費用近10萬元,孩子生病期間一直處在危險狀態;三系指標低,一直生活在淨化罩裡,吃喝拉撒都在病床上,對於注射甲流疫苗造成這樣的後果,我們誰都不願意看到,孩子生前在病床上講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早知道注射甲流疫苗有這樣的代價,當初打死我也不注射」。
二、向疾控部門反映,不能第一時間到學校和孩子救治的醫院調查
作為公民,理應響應國家的各項號召,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職能部門匯報,作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及其執行職務的人員接到相關報告,應當及時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並組織專家會診調查認定,我們在2009年12月11日分別向鹽城亭湖區和鹽城市疾控中心郵寄掛號信進行了反映,並沒有引起基層職能部門的重視,2009年12月15日和12月16日分別得到鹽城市亭湖區工作人員和鹽城市疾控中心薑科長的答覆是:「這是國家行為,我們只是具體操作者,甲流疫苗副作用中沒有再障這一項,我們不可能給你加一項報上去,再說也沒有注射甲流疫苗導致再障的報導,我們不可能去蘇州調查」。對這種不負責任的回答我們十分氣憤但是很無奈。2010年1月13日我們又向江蘇省疾控中心和國家疾控中心發帖,被退。2010年1月16日向國家和江蘇省疾控中心寄掛號信匯報無音後,1月25日再次向國家和江蘇省疾控中心寄掛號信匯報;直到孩子去世,無人到學校和孩子的救治醫院進行實事求是的調查。
三、向媒體反映,不理睬
2009年1月23日我們打電話給江蘇省南京零距離欄目請求幫助,第一次是15號接線員,聽完講述說安排記者,2010年1月30日中午再次打電話給南京零距離反映情況,接線員聽說這情況,態度不太好,說「已有記錄等安排」,就不理了。孩子去世後,3月15日江蘇電視總臺新聞部的記者也採訪了有關孩子生病前後的情況並到學校進行了核實,發到總臺,到現在也沒有見播。
四、向教育部門求助,講已向疾控部門反映
2010年1月23日分別向鹽城市教育局常局長和鹽城市文峰中學谷濤校長寄去掛號信反映情況,1月29日鹽城市教育局體衛醫教處的郭老師打電話講:「常局長已責成文峰中學向市疾控中心反映」。
五、運用網路求助
向衛生部醫療服務監督司張宗久司長發去傳真和掛號信,鹽城疾控中心在上級的壓力下,半天時間出爐不能自圓其說的所謂「偶和症」結論的鹽城專家調查診斷書。
在向各級部門匯報求援無果的情況下,我在2010年1月19日在網上發帖《注射甲流疫苗後發生急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需要媒體報導才能調查和認定嗎?》求援, 同時在2010年2月9日給衛生部醫療服務監督司張宗久司長發去傳真投訴,要求有關部門調查認定,並與2月10日給張宗久司長寄去了掛號信; 2010年2月11日17:28分,我們接到江蘇省疾控中心對匯報情況的詢問,說主任批示下來要求調查,2010年2月11日21:38分,鹽城市疾控中心薑科長來電,讓我們在2月12日上午9:00前將孩子的骨髓檢驗報告單和認為有價值的資料傳真到市衛生局。2010年2月12日14:13分,疾控中心瀋進進副主任就打電話講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結果出來了,讓我告訴他們地址,將《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書》用特快郵件寄給我們,2010年2月15日,我們收到了2010年2月12日作出的所謂「偶和症」結論的鹽城專家調查診斷書,我們真的很無奈,我真不知道,這種調查診斷書是如何倉促出爐的?這種閉門造車的應付式的調查診斷書究竟是為了應付誰?
六、對鹽城專家《調查診斷書》提出質疑如下
作為專家應該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不侮辱專家這一光榮的稱號,可是我們鹽城市疾控中心組織的專家組,2月12日從九點到下午兩點半鐘,如果我們的專家不吃不喝也才五個半小時,就完成了診斷並已將調查診斷製作成文,對此閉門造車作出的調查診斷,我們實在無法接受。
(1)、孩子住院我們在第一時間向當地疾控部門匯報,當時孩子的淋巴細胞佔95.5%,為什麼沒有組織專家調查診斷?我們一直在投訴,為什麼到2010年2月12日在上級領導批示下才開始調查?
(2)、為什麼不到費晶銘的救治醫院調查瞭解,為什麼不去詢問學校的老師。僅僅幾個小時,看幾份材料,就說是偶合症。我們2009年12月11日的書面匯報:「2009年11月23日始出現發熱,口腔血皰,皮膚出血點等症狀,在社區門診就診,輸液治療」,孩子就診時的病歷和門診處方上都記錄了當時症狀,身上的紫斑和出血點,而在《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書》的發病診治概要中說成是「2009年11月23日開始有發熱症狀,之後身上出現皮疹」,難道出血點和皮疹是等同的?孩子發熱後,第一時間就治的社區醫療服務中心,診治的是因為上呼吸道感染而給予的輸液治療,這些他們都沒有調查,上呼吸道感染症狀所有人都知道,我不相信專家會不知。中國疾控中心張國民博士在揭秘甲流疫苗時說「為得到抗體,我們必須先生病,比如高熱、寒戰、頭疼乏力,這是免疫系統在攻擊病毒。」我孩子為了得到抗體是先生病了,而且是大病。
(3)、既然注射疫苗前經過嚴格的體檢才給予注射,我孩子體檢合格,那就證明了孩子在注射疫苗前是健康的,而且市政府六月一日給我的答覆也證明我孩子是在健康的情況下接種疫苗,那麼注射疫苗後出現急性重型再障而死亡的唯一原因只有是甲流感疫苗了。
(4)、為費晶銘注射的那批疫苗合格與否、接種是否規範是如何調查的?在同一時間段,為什麼一個班38人,不到一半人注射後,11月30日,班級同學陳岳松確診急性腦炎入住鹽城市第一人民醫院;12月7日,我孩子初診急性再生障礙性貧血再度住入鹽城市第一人民醫院,專家都應該知道:急性再障發病急,病情重,進展迅速。這時間上的偶合從何說起?而且這偶合症的概率也太大了吧?
七、2010年6月11日,鹽城市醫學會鑑定依據前後矛盾,豈能推斷出與疫苗無關,偶合症?
1、具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發的「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合格疫苗仍然存在異常反應概率,我們並沒有追究接種醫療事故,具有批簽合格證,只能表明出廠時合格,同樣具有批簽發合格證的狂犬疫苗,為什麼在出廠近一年才被查出疫苗摻假?一個造假企業,在帶病期間生產的產品沒有問題?為什麼同一時間段,同樣健康的孩子,一個班十幾個人接種,就出現一個急性病毒腦炎,一個急性重症再障?
2、根據現有醫學文獻資料,受重人群中急性再障發生率不高於預期。這一條依據能說明什麼?不高於預期,不能推翻疫苗接種存在異常反應,能說明甲流疫苗與再障無關嗎?現有的醫學文獻資料記載,說明疫苗引起再障這一事實,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不知專家預期接種疫苗後引起再障的發病率是多少?預期發病率的科學依據是什麼?既然發病有預期即存在發病風險性。
3、「結合現有副反應監測資料」。這個監測資料精確嗎?我們2009年12月11日,書面向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疾控中心和江蘇省鹽城市疾控中心匯報,可是從2009年9月15日至2010年1月4日國家疫苗副反應監測資料中,沒有關於費晶銘副反應的記載,我們在第一時間上報到市疾控中心,而國家監測資料卻沒有記載,統計數據能說明什麼問題?
4、「現有資料未能肯定任何疫苗與再障之間的因果關係」。 文獻資料只能用於學術探討,不可用於科學鑑定。未能肯定並沒有否定,既然未能肯定,即為不能確定,未能肯定,豈能被作為排除與疫苗無關的依據?不能確定沒有風險,即存在風險。
5、具有合格證的疫苗存在異常反應概率。衛生部門認為我孩子接種了有合格證的疫苗就百分之百安全,違背衛生部接種異常反應的定義。
八、漫漫維權路,何時才能有正義
2010年2月19日分別給江蘇省衛生廳廳長郭興華和江蘇省疾控中心主任發去傳真,講述調查認定書沒有按事實,沒有經過調查瞭解,閉門造車的行為,下午省疾控中心電話回覆說「寄給主任的信已收到,按程序走,申請鹽城醫學會重新鑑定」。同日下午鹽城市疾控中心薑科長來電話講認定書中的兩個廠家是筆誤。2月22日下午接到江蘇省衛生廳的電話說:「寄給廳長的信已收到,現在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走,申請鹽城市醫學會重新鑑定」。2010年2月22日給鹽城市李強市長發去傳真,請求其關心我們這個困難的家庭,督促職能部門給我孩子一個符合事實的鑑定。同時在2010年2月22日凌晨,分別給國家衛生部部長陳竺、江蘇省梁保華書記、羅志軍省長和鹽城市市長李強分別發去郵件匯報求援。同時我在4月15日、5月9日再次就鹽城市疾控中心不作為行為向省長和省委書記郵箱發去郵件,同時書面向江蘇省紀委郵寄去掛號信投訴,在省長郵箱回覆中我得到了這樣的回答:「鹽城市疾控中心接到我們反映後,及時向市衛生局和省疾控中心報告,並說我孩子是在健康的狀況下接種了疫苗,在我們反映的有關情況不符合《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辦法》規定的組織專家組調查診斷的條件下,根據省裡要求,組織調查診斷專家組進行會診診斷。鹽城市疾控中心在處理你們反映的有關問題中,態度積極慎重,職責履行到位,沒有違反相關規定。」然而,從2009年9月15日到2010年1月4日國家疫苗副反應監測資料記載中卻沒有費晶銘的記載,他們匯報到哪裡去了?
針對這一責疑,6月26日我再次向省長信箱投訴,得到的回覆是:不符合信訪條例,他們無法解決。 我於2月22日、 2月28日、3月21日 、 5月23日 先後四次向衛生部部長陳竺郵箱發去郵件,到現在無回覆。2月1日我在蘇州向江蘇省司法廳於愛榮副廳長郵寄去掛號信,希望能夠得到司法援助,孩子也與當日寫信向溫家寶爺爺求援,直到現在無回覆;3月30日,江蘇延申公司的造假醜聞出來,梁書記和羅省長親自批示下來,從司法廳到監獄局一直到監獄黨委層層下命令,我們監獄長、政委一天找我們談了三次話,問我們有何訴求,要求我們不向外媒提供材料,單位連夜將我們反映的情況整理好,並在次日連同我們的材料一起送到了省裡,儘管失去愛女我很悲痛,但是作為中國公民、一名黨員維護國家權益我是能做到的,可是一直到現在也沒有見到任何答覆。
九、孩子含冤去世,政府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
費晶銘3月8日去世後,3月8日中午家長分別打電話到省衛生廳和省疾控中心,匯報孩子已去世,同時向鹽城疾控中心和衛生局匯報。當日晚鹽城疾控中心和衛生局代表來殯儀館解釋有關事項,說甲流疫苗不會導致再障,而且是我們專家組已經給你下了調查認定書,為自己推脫責任,令人心寒;3月9日和10日,鹽城市衛生局徐傑副局長和省疾控中心的一個專家向我保證疫苗百分百的合格,百分百不會導致我孩子的病,可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卻聲稱「疫苗都是通過正規渠道購進的,疫苗的質量是藥監部門的事」, 常州市疾控中心有關人員在回答記者的提問竟如此回答:「疫苗不會100%安全,如果不敢接種就不要接種了」。哄、騙、嚇難道是我們職能部門又一工作職責?3月9日晚市衛生局領導和省疾控中心的兩個專家,來解釋有關事件,推脫責任,一位姓馬的專家說:我不能下是由於注射甲流感疫苗引起再障和死亡的,這是國家行為等等,我們全家絕望了。我們問了馬專家三個問題:1、血小板是由哪裡產生的?馬專家回答不清楚;2、疾控部門接到異常情況匯報,是否應該及時組織專家調查會診,制定治療方案?馬專家回答沒有必要;3、馬專家說再障的治療方案是一樣的,我舉例
問:所有的農藥中毒是否都是一個治療方案?馬專家回答沒有聯繫。
我們到市信訪辦上訪、向鹽城市紀委投訴疾控中心的瀆職和不作為行為,使我我孩子不能在第一時間接受有針對性的治療方案,導致我孩子死亡;在尋求問題解決的過程中,市政府門前的工作人員的粗暴行為令我們更加絕望,鹽城市亭湖公安分局24小時對我們家長進行監控,不讓外出信訪,鹽城市曹副秘書長於3月8日和3月12日,召集了兩次協調會,不承認甲流疫苗導致再障、不承認疾控部門失職,協調衛生局、教育局、紅十字會、慈善總會救濟19萬元(其中衛生局和慈善總會11萬,教育局和紅十字會合計8萬元),並明確學生醫保按照20萬元的上限報,對於單位在費晶銘生前的捐獻愛心也計算在內,3月11日晚家長準備乘火車進京反映情況,被3輛警車強行押回旅館,而且道路出口都被封鎖。3月15日鹽城市朱副市長召集了協調會,維持前兩次協調會的內容,3月16日上午,由鹽城市監察室組成的調查組、鹽城市信訪局和單位領導一起向家長告知,首先市監察室宣布疾控中心不存在失職和不作為行為,單位領導宣布市長協調會內容,家長在已失去愛女,痛苦不堪的情況下,要求19萬元當日到賬,對不承認疾控部門失職持保留意見,答應3月17日火花遺體的情況下,鹽城市政府協調會明確的事項還是沒有得到及時履行,首先是20萬元的醫保(包括大病救助1.2萬)只報了18.6萬元,其次是19萬元的救濟遲遲不能到賬。政府協調會沒有履行的誠意,一再拖延,在單位領導盡力協調下,直到3月18日下午,教育局和紅十字會的8萬元現金到位,而且衛生局和慈善總會的11萬元卻是以疾控中心名譽打到我單位的帳戶上,整個過程,所有的協調會,均沒有家長參加,也沒有任何書面答覆給家長,對此我們家長不能接受。
孩子去世後,鹽城市政府在處理我孩子的事竟然說與我無關,我就搞不懂了,孩子是我的,處理我孩子的事竟然與我無關,那究竟與誰有關?孩子又不是在我單位接種疫苗的,與我單位有什麼關係?現在我被單位監控著,政委親自將我部門正副經理找去交代,不許我出去上訪,難道我孩子就這樣不明不白的走了?
十、疾控中心總是講我家是個案,難道個案就不應給個合理的說法嗎?更何況注射甲流疫苗後出現再障和白血病的已經不僅僅是我們一家。
1、湖南省懷化市迎豐路三完小學四(4)班張榮,急性重型再障。其母電話:13349616838(家長也已上報)
2、湖北 孝感 文昌中學905班 顏小銳 男孩 1月15號接種的,兩星期後被查出是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B型,QQ 346246210
其母李女士電話:13871925968
3、張藝萍,女,十歲,廣西梧州市蝶山區人,急性淋巴白血病,張先生電話:0774-2382581(政府已出面)
4、南寧市新民中學,初一(5)班的一個男孩子,叫黎韋達,再障(網友提供)
5、河北冀州學生岳榮麗,女,14歲,急性重症再生障礙性貧血,岳先生號碼:13084549579.
6、江蘇無錫一例再障、徐州一例再障。
7、江西九江王維翰,男,10歲,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症M2型,屬高危,現在北京即將準備做移植,其父電話:15870850877、13167509902(北京卡)、15510525528.
8、黑龍江大慶17歲男孩,注射甲流疫苗後得再障現確診為紅斑狼瘡,其母陳女士聯繫電話:0459-5621511,13836942112
9、河北保定一健壯教師注射甲流疫苗後不久,被查出重症再障聯繫電話:13833205430
10、寧夏銀川魏登清, 40歲,在市公交公司37路上班,3月19日公司組織注射H1N1流感疫苗,第二天臉部、胸前就開始出現皮疹,紅斑、奇痒難忍,慢慢身體上的各種病症,疼痛相繼出現。知道7月7日醫治無效去逝也沒有查出病因。親屬聯繫電話:13895630933.
11、江蘇鹽城市六中丁欣欣,注射甲流疫苗後,半邊身子水腫,到現在也沒有查出病因。電話:0515-86016901
12、我單位一同事注射甲流疫苗後,心率失常,渾身水腫,血小板異常,全身檢查,就是查不出病因。
13、山東臨沭的李致康,男孩八歲,2010年3月16日十點半左右注射甲流疫苗後乏力,發燒,抽搐,呼吸衰竭,不會說話,沒意識,腦萎縮,有積水,現還在北京兒童醫院治療。聯繫電話:13051631160北京,13954972718山東
14、上海一孩子注射甲流疫苗後得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症(MDS),家長電話:15800465816
15、安徽蚌埠4歲的孩子媽媽,今年36歲,2009年11月13日注射甲流疫苗後關節腫痛,一週有感冒症狀,嗓子啞,臉上手上出現紅斑,並逐漸加重,後被確診為無肌炎、皮肌炎、肺間質性改變醫治無效與2010年2月20日醫治無效去世,其夫聯繫電話:13855207577
16、在江蘇省宜興市第一中學弘毅班蔣鵬岐。11月10日上午,在學校注射了甲型H1N1疫苗以後兩小時,左耳就失聰了,並伴有嚴重的耳鳴。在宜興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了十天,病情沒有好轉。到上海五官科專科門診就診,上海專家說如果是疫苗引起的耳聾是沒有辦法治癒的。孩子從小到大身體一直很好,從來沒有患過耳朵疾病。自從入院以後,做了所有的檢查,包括CT,核磁共震,心電圖,胸透,血液化驗,小便等等多項檢查,所有檢查都很正常,沒有在他自身上找到發病的原因。多次找過衛生局,疾控中心,他們始終不承認病因是由疫苗注射引起的。現在是呼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只能在網上發貼,希望大家能夠幫助我。我該怎麼辦?我叫蔣元祥,聯繫電話13606153766
17 、陳素珍女 23歲,聯繫電話: 15024419871, 2009.11.10在杭州虹橋醫院注射後面部出現大面積痤瘡、紅點且記憶力明顯下降 2009.11.25 左耳耳鳴且聽力下降,診斷為突發性耳聾 ,藥物治療+物理治療一個月後離院 聽力基本恢復,耳鳴得到改善,未痊癒。
18、 李漪莉 女 37歲,聯繫電話:13989169857 國電四川華鎣山發電公司職工醫院 2009.12.27注射甲流疫苗, 2009.12.29 全身紅疹,診斷為玫瑰糠疹 藥物治療+物理治療近3個月 基本恢復,現尚有痕跡。
19、 徐鎖華 男 29歲,聯繫電話: 13306141290,2009年11月11日在 金壇城西醫院注射甲流疫苗 2009.12.21 急性播散性腦脊髓膜炎 藥物治療17天 基本恢復,未痊癒。
20、 田守營 男 42歲聯繫電話: 13241886818,2009.11.18在 北京市東四社區醫院注射甲流疫苗後,2009.11.19 右耳耳聾、耳鳴,診斷為突發性耳聾 打針、輸液、高壓氧同時治療35天後,中醫針灸、湯藥治療近四個月 聽力有所提升,但與左耳相比仍有較大差距;耳鳴沒有任何改善。 中醫治療沒有什麼作用。
21、李海燕 女 48歲,聯繫電話: 13894717299, 2009.11.9在吉林市昌邑區文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注射甲流疫苗2009.11.16 右耳突聾20分鐘後左耳也堵,診斷為突發性耳聾 藥物治療+物理治療+重要+點穴+高壓氧艙治療至今 右耳沒聽力,左耳聽力有限嚴重耳鳴。
22、 張子涵 女 13歲,聯繫電話: 13382001072 ,2009年11月30日在學校接種(南京市29中) 2009年12月19號 雙下肢出現紫癜,伴腹痛。尿蛋白+++,少量血尿。 住院治療做腎穿刺,住近2個月醫院。期間轉過幾家醫院。 有明顯好轉,有時還會有紫癜出現。一直服中藥、西藥調理。
23、 謝曉金 男 23歲,聯繫電話: 15908652236,13502273932 湖北荊楚理工學院 2009年11月23日下午 2009年11月25日早上醒來 左耳耳鳴至聾,右耳耳鳴聽力輕微下降,步伐不穩頭暈 住院治療,注射點滴+高壓氧+微波+針灸,轉過幾家醫院 聽力有所恢復,耳鳴依舊未斷過,時重時輕,身體容易疲勞。 臉上也開始有長痘,出現在左右臉頰下端,以前不長。
24、 謝曉金 男 23歲,聯繫電話: 15908652236,13502273932 2009年11月23日下午在湖北荊楚理工學院注射甲流疫苗,2009年11月25日早上醒來 左耳耳鳴至聾,右耳耳鳴聽力輕微下降,步伐不穩頭暈 住院治療,注射點滴+高壓氧+微波+針灸,轉過幾家醫院 聽力有所恢復,耳鳴依舊未斷過,時重時輕,身體容易疲勞。 臉上也開始有長痘,出現在左右臉頰下端,以前不長。
25、費晶銘,女,18歲,於2009年11月17日注射甲流疫苗後,12月7日初診為再生障礙性貧血,12月9日確診為急性重症再生障礙性貧血,在蘇大附一院血液科28病區急救至2010年3月8日突然去世。
……
急性白血病、再障,就是起病急,時間短,不知偶合症是如何說起?
十一、根據臨床醫學資料和疫苗副反應的說明,就是疫苗引發再障而導致費晶銘去逝,依據是:
1、甲流感疫苗(滅活疫苗)作為一種抗原(異種蛋白)作用於人體的免疫細胞(以T淋巴細胞和B淋巴細胞為主)刺激機體產生抗體發生免疫應答,這種免疫反應一方面可以直接殺滅病原微生物(再次進入機體相同的病原微生物),另一方面可以發生超敏反應對機體的免疫系統摧毀(參閱醫學免疫學和醫學微生物學教材)。這就說明注射甲流感疫苗形成免疫反應可以對骨髓造血系統發生損害,發生骨髓抑制導致急性再障。
2、甲流感疫苗注射的不良反應說明中明確標示,接種後可以出現發熱、疲勞乏力、頭痛、頭暈、噁心;偶見咽喉疼痛、肌肉疼痛、咳嗽、腹痛、關節疼痛、活動異常(活動減少/增多)、口乾、食慾不振、腹瀉、過敏、胸悶,15天內出血、血小板減少等症狀,這就明確說明瞭該疫苗對機體的骨髓造血系統有損害而可能發生再障和其他血液病。 3、江蘇延申生物公司生產的不合格狂犬疫苗後正在接受國家相關部門調查整頓期間(可笑之極的是先前有一位專家還信誓旦旦保證質量),還能繼續生產甲流感疫苗,一個造假企業生產出的疫苗能是真的嗎?一個假藥注射到人體中會不會可能導致人死亡?
4、國內已經有多家報導注射甲流感疫苗發生再障以及死亡的報導,這一點已經有多家媒體披露了,國外醫學雜誌也有相關報導,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我們國內是不能還是不敢認定?
5、根據舉證倒置的原則,如果衛生部門不能舉證說明其他原因所導致我女兒發生急性再障而死亡的,我們就可以認定是甲流感疫苗導致我孩子死亡的。
6、醫學作為一個生命科學,完全可以公開進行探討,如果不是甲流疫苗引起患者死亡的為什麼政府部門專門派人刪除我發在各個論壇貼子,封殺我的賬號,屏蔽我的手機,這說明什麼問題?不言而喻了。
7、有的醫學人士講別人注射甲流疫苗沒有出現再障,沒有任何問題,這就說明疫苗安全的。那麼慶大黴素等氨基糖苷類藥物有的人使用後出現耳、腎功能損害,而有的人使用後不出現這些副作用,是不是就能說明這類藥物沒有耳、腎毒性,是安全的呢?如果說一種藥物使用於人體後每個人都出現同樣的毒副反應這還能叫做藥品嗎?不如叫「殺人劑」了。就好像「日本豐田汽車事件」一樣,有的人開此型汽出現故障引起交通事故,而有的人開此型汽車沒有出現故障,但這並不能否認產品存在安全缺陷。
按照程序走,每走一步都要花費一大筆費用,我們為孩子看病已經是債臺高筑,但是為了還原事實一個真相,同時讓這個悲劇不要再次發生,我執著的維權,希望職能部門能夠盡職盡責,可是專家們不愧為磚家,與受害者玩文字遊戲,按法律程序辦事的結果是一次次的受到傷害,鹽城市政府在給我的回覆中,承認我孩子在健康的狀況下接種了疫苗,出現副反應,向他們匯報又不在他們的調查診斷範圍,面對如此的職能官員,我們真的很無奈,鹽城市紀委調查說鹽城市疾控中心不存在瀆職和不作為行為,說在我們匯報後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就搞不懂了,孩子住院那麼長時間,從未見到過職能部門的有關人員,他們做了什麼?他們主動組織專家調查診斷了嗎?最後還是在上面批示下來才組織調查診斷,而且已時過兩月,這難道就是鹽城的工作作風,凡事都要領導批示?既然鹽城市疾控中心在我們匯報後積極的向上級匯報,然而從2009年9月15日到2010年1月4日國家疫苗副反應監測資料記載中卻沒有費晶銘的記載,他們匯報到哪裡去了?
我於2010年6月17日收到鹽城醫學會的鑑定後,在2010年6月25日將申請重新鑑定報告已經用快件郵寄給江蘇省醫學會辦公室,6月27日上午江蘇省醫學會辦公室已經簽收(簡訊回覆),但是到現在江蘇省醫學會既沒有通知我們什麼時候重新鑑定,也沒有給我們任何答覆!
失去孩子應該接受事實,可是有關部門如此做法我實在不能接受。
失去唯一愛女的母親:尤志華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聯繫電話:13770240891
- 關鍵字搜索:
- 江蘇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