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都日報消息,河南柘城警方一樁錯案致使5名農民蒙冤3年(詳見南都日報9月10日報導),日前,該案公訴人向南方都市報記者證實,柘城縣公安局辦案人員隱瞞了公安部DNA鑑定報告,導致5人蒙冤。今年2月,在明知DNA鑑定報告被隱瞞、存在冤情的情況下,柘城警方仍一直未及時糾正此案。直至5月,趙作海案的出現,才給案件的解決帶來了轉機。
可翻案的鑑定結論被隱瞞
日前,案件公訴人商丘市檢察院的張洪波向南都記者證實,柘城縣公安局辦案人員隱瞞了D N A鑑定報告,導致5人蒙冤。
2007年6月,張振風等5人被刑拘後,同年7月,5人被批准逮捕。在決定起訴前,商丘市檢察院曾將案件退回柘城縣公安局補充偵查。
張洪波向南都記者證實,事實上,公安部的鑑定結論當時已經形成了。張振風等5人在偵查階段就被抽血,與受害者體內殘留精液進行D N A鑑定,鑑定結果即排除了5人的強姦犯罪嫌疑。
2008年10月,商丘市檢察院起訴5人,同年11月,商丘市中院判處張振風死緩、郭輝和郭新魁無期徒刑、劉超和劉傳軍有期徒刑15年。5人不服上訴,2009年8月,該案被河南省高院發回重審。
案件被發回重審後,河南省高院派員去柘城縣公安局,要求對方到公安部做鑑定。至此,柘城警方隱瞞D N A鑑定結論的問題被暴露出來。
問題暴露後,今年1月,商丘市檢察院撤訴,並將案件再次退回柘城縣公安局補充偵查。商丘市公安局一位內部人士透露,今年2月,案發地柘城縣洪恩鄉派出所所長王保力和柘城縣刑警隊一名領導曾被採取強制措施。
據悉,案件被媒體報導後的第二天(9月10日),7名責任人中已被刑拘3名,其餘人員也均被停職。現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的余鵬飛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原因是隱匿上述D N A鑑定結論。
趙作海案後冤情才被重視
郭新魁的妻子王新榮告訴南都記者,去年,從接到河南省高院發回重審的裁定書開始,5人的家屬便聯絡起來到柘城、商丘兩地上訪。
王新榮說,「柘城縣公安局每個月有一天局長接訪日,我們每個月都去,得到的答覆基本上都是‘馬上解決’。」去的次數多了,柘城縣公安局領導就說,「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兒,這是政法委的事兒。」
王新榮和其他家屬到柘城縣政法委,得到的答覆和公安局一樣,也是「馬上解決」。
今年5月初,柘城趙作海案件被媒體曝光,在商丘市政法系統引發「地震」。在趙作海案這個背景下,柘城公安才重新辦案。
5月11日(星期二),是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聯動接訪日。柘城縣公安局領導接待了前來上訪的張某等5人的親屬。聽取信訪人訴求後,柘城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對張某等5人涉嫌搶劫、輪姦案件開展評查,同時對王某被輪姦案件、張某等5人涉嫌系列搶劫案件進行重新偵查。」
2010年5月11日那一天,正是趙作海洗冤出獄的日子。
重新偵查還是依據了D N A鑑定結論。據上述商丘市公安局內部人士透露,通過D N A鑑定結論與全國資料庫進行比對,公安機關發現了正在獄中服刑的王銀光有重大嫌疑,重新提審王銀光獲取線索後,今年8月底和9月初,公安機關才將在逃的王長林、王獻志抓獲。
蒙冤農民講述被刑訊逼供
張振風等5人的一審判決書中顯示,商丘市檢察院提供的5人犯罪證據,全部為本人的口供,或「嫌疑人供述與犯罪現場勘查一致」。
5 人被抓後的遭遇也與趙作海如出一轍。張振風告訴南都記者,2007年6月5日中午12點多,他被帶到柘城縣洪恩鄉派出所後,馬上吊到一間辦公室的屋頂上, 「吊一天一夜不讓下來,警察用橡膠棍打我,身上打得傷完了,中間想去解手也不讓解。他們念材料,念一句,我也跟著念一句。念得不對,就打。」張振風告訴記者,辦案人員就是這樣取得了他參與搶劫強姦案件的口供。
張振風告訴南都記者,被抓的六七天內,自己被轉移了好幾間派出所,公安人員怕家屬找到他。到了別的派出所後,才有飯吃。六七天後,張振風被送至柘城縣看守所。到看守所後,為了審訊的需要,他還被轉移過幾個地方,至於什麼地方,心有餘悸的他仍不願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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