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制沒有理論基礎 是強權戰勝真理的產物(圖)
陳志武指出—— 土地公有的結果,沒有給農民帶來好處,反而是變得一無所有,任由掌權人隨意安排本來祖祖輩輩屬於自己的東西。土地公有,實質上是從原來的幾乎每個人都有,變成了只有少數掌權者才有而所有老百姓都沒有。在那些土地私有的國家,老城牆、新城牆都被保留好好。反倒是通過強制國有化實行了土地公有的蘇聯、中國等,沒幾處還留下歷史城牆等。這告訴你什麼?土地公有給少數掌權同時又想破壞的人提供了方便,降低了他們行使破壞時要付的成本。50年代的國有化運動雖然導致了失敗,至少有當時政治哲學的支持,因為原來的理論是:私有制是萬惡之源,為消滅萬惡就首先要結束私有、建立公有。雖然那邏輯不成立,但國有經濟那時至少有理論基礎。可是到今天,為什麼還要國有企業?基於什麼理論?為誰服務?如果是為老百姓,哪些老百姓享受到了好處?國有經濟的理論基礎是什麼?這問題沒人問了,但非常重要,不僅因為國有財富巨大(所以該搞清楚),而且現在國企運營目標越來越模糊,國資委給國企定的目標經常變:一會兒是市值最大化,一會兒銷售份額最大化,一會兒是利潤最大化,一會兒就業最大化。不能怪國資委,因為國企不再有明確的理論基礎。
在追溯「扭曲的宏觀經濟環境、中央計畫經濟、農村人民公社制度和城市國有制兩個微觀經營機制」(「三位一體」的制度安排)時,林毅夫(1994)認為是當時「優先發展重工業」的「趕超戰略」所致。其實看看所有轉型國家的歷史,都有那個所謂的三位一體制度安排,難道都是優先發展重工業的趕超戰略所致?看來林毅夫的假設經不起檢驗。更一般的假設是,20世紀前社會主義國家都以其信奉的意識形態為基礎建立起同一種性質的命令經濟體制——中央計畫經濟體制,其核心是大規模剝奪財產權利並交由新的統治集團行使,並試圖在國家範圍內實現一個巨大型企業內部管理替代價格機制。這一替代過程的實質是,一個分立的產權制度被一個集中控制產權制度所替代;一個分散的決策系統被一個風險極高的集中決策所替代。集中控制的「產權」——此時已經不是產權了。記住一點:「分立的產權是一切先進文明的核心」(汪丁丁,2002)。抽像一點,此一進程,是企圖用自負理性計畫代替經濟社會中的一切自發秩序。我想此一境況的討論絕對不能僅僅先於經濟效率的範圍。與這一進程相伴隨的,是道德倫理的全盤顛覆和人們心智的扭曲(此後的精神污染清淤過程非常艱難)。無論國有制經濟形態建立之初還是改革不徹底的現在,都是在理論上站不住腳,都已經被徹底批判而破產了(最著名的批判當然屬哈耶克的一系列著作)。因此,陳志武教授所說的國有制在1950年代那個邏輯不成立的理論也好,現在的變幻莫測的理論也好,都是經不起檢驗的。國有制沒有理論依據,是強權戰勝真理的產物,與文明社會之一般規則背道而馳。
不僅要追問當前國有企業的根本目的?涉足範圍?規模限度?還要追問1950年林毅夫所謂「三位一體」的制度安排的理論依據。不緊要追問中國的情形,還要追問所有轉型國家的情形。不僅要追問轉型國家的情形,還要對於自由社會出現的強干預勢頭保持警惕和追問。先不要說如何宏觀調控,先問問「經濟是什麼?」它不過是一種無數行為主體相互作用的秩序,既無意圖也無目的。在個體相互作用和秩序湧現之間,沒有形形色色的決定論所鍾愛的鐵一樣的因果關係集。最終,我們要追問的是,在經濟和社會事務領域,我們施與干預和指導之理性的限度。蘇格拉底是我們的最偉大的導師,他說:我們不知道什麼是善的事物。他提倡理性的謙卑,政治家「要有自知之明」。同樣提倡自知之明,柏拉圖和蘇格拉底想到的完全不同。「要有自知之明」在蘇格拉底心中不是審視自己是否是柏拉圖心中的哲學王,而是——「要意識到你知道得何其少」。
現代社會的人們普遍生活在一種理性狂妄的氛圍中,崇尚巨大、崇高和理性,崇尚可感知的人為秩序。而中國20世紀以來則是理性自負的重災區。人們忘記了致富之外的其他追求,忘記了美和優雅,最重要的是——忘記了理性應有的謙卑。中國人和所有轉型社會的人們最大的敵人乃是理性的自負。而對這種敵人的防範已經在另外一些文明社會形成了相對完善的宗教、「民情」和制度措施。恰恰是理性自負的人們又假以「國情」和自身「特色」拒絕自由社會和開放社會的寶貴經驗。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關鍵字搜索:
-
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