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是明朝成祖至景帝連續五朝的廉吏,在他70歲時,被任命為吏部尚書,一幹就是15年,直到去世。他身居官場幾十年,儘管位高權重,但他始終保持公正、廉潔的品質。
王翱身居「銓衡重地」,卻能用賢治國,深知官賢與否關係到國家的治與亂。他深知一事得人則一事理、一邑得人則一邑安的道理,所以他對選拔官吏極為慎重。在封建官場上請託之風很是盛行,吏部更是鑽營的重點對象。但王翱卻「以用賢報國為己任」,決不拿手中的權力作交易。對權勢者的囑託,他都「毅然拒之,辭色俱厲」。為了防止別人登門拜謁,他在公務之外的時間常宿於官署,很少回家。所以在他任職期間,「門無私謁,權勢請託不敢行」。
王翱的清廉不僅表現在忠於職守上,還表現在治家有法上。他身居朝堂,手握重權,但對自己要求卻很嚴,經常穿破舊衣服。一次,明英宗召見王翱後,王翱轉身走時,英宗見其衣服破損,又將他叫回問其中原因,王翱只好說是當天偶爾穿了這件衣服,剛才接到召命沒有來得及換衣。對於錢財王翱更是「淡然無慾」,他曾與某監軍太監共事,兩人關係很好,後他改任兩廣總督,臨行前,太監以四顆西洋明珠相贈,王翱堅決不收。太監哭著說:「這些明珠不是受賄所得,而是先皇將鄭和所購得的西洋明珠賜給身邊侍臣,我得了八顆,現將其中一半相贈作為紀念。」王翱只好收下,但卻把這四顆西洋明珠縫在襖中。後來王翱奉命還朝掌吏部,此時這個太監已死,王翱找到其兩位侄子,瞭解到他們生活困難後,即將從未動過的襖拆開拿出明珠轉贈他們。
王翱對家人要求也很嚴格。他的一個孫子因恩蔭而入太學。一年秋試,這位才華平庸的孫子也想一試科場,企圖金榜題名。於是他拿著從有關部門弄到的試卷告訴了王翱,王翱堅決反對,說:「如果你確有才華,我當然不阻止你一試身手;如果讓你一個平庸之輩中選,勢必埋沒一個真正有才能的人。可你卻強所不能,僅僅為了博取功名。」說完就撕了考卷扔進了火爐。
在原則面前,王翱對家屬是寸步不讓。王翱有一個女兒,嫁給了在京郊做官的賈傑。王翱夫人十分喜愛這個女兒,經常接女兒回家省親。每當妻子臨行前,賈傑就在她面前埋怨,「岳父把我調回京城,易如反掌,還哪裡有這麼多麻煩。」女兒將此事告訴了母親,母親也覺得有幾分道理。一次,王翱夫人乘王翱開懷暢飲之際,婉轉請求將女婿調入京城。誰知王翱大怒,拿起案上物打傷了夫人臉面。到王翱去世,賈傑也沒有被調回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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