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天津南開大學文學院教授、天津協和幹細胞生物公司前任董事長何平被天津警方以涉嫌「職務侵佔」逮捕。何平的7位學生日前在網上發出公開信,呼籲還何教授清白。
這7名南開大學的學生分別是張如海、劉陽、胡伶俐、趙猛、陳月倩、劉迪和陳秋玲。公開信稱:何平教授德高望重、才華橫溢,深受學生歡迎。「但是這樣一位知名學者,最近卻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被起訴到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
據「21世紀經濟導報」報導,天津協和幹細胞生物公司的母公司「ST中源」舉報稱,「協和公司」4名高管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在公司內部向行政管理層人員發放月績效獎金。何平等4人遂被立案偵查,進入司法程序,並移送審查起訴。何平的辯護律師高子程表示,何平等人領發績效獎金是按照公司董事會2004年通過的「協和幹細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分發的。而且,按照「決議」,何平僅2008年度就可以領取441.5萬元人民幣獎金,但他08、09兩年只領取了87萬元人民幣。
雖經多方聯絡,本臺記者還是無法聯繫到寫公開信的學生以及何平的辯護律師高子程,無法進一步瞭解詳情。記者致電南開大學辦公室,值班人員表示不瞭解此事。記者又致電將何平從北京拘押回天津的天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辦公室。
記者:「對不起,你們在2009年時將天津協和幹細胞生物公司的前董事長何平從北京拘押到天津,這個事情是有誰負責的呢?」
天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辦公室:「我不太清楚。」
記者:「那現在何平的一些學生還有網上的一些專家學者認為何平這個案子,公安部門在還沒有完全調查清楚的情況下就將他逮捕是以司法干預公司內部經濟糾紛案件的一個典型,我不知道您對這個是怎麼看的呢?」
天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辦公室:「暫時不知道這種解答。」
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表示,從媒體提供的信息分析,何平在主觀和客觀上都沒有利用職務便利佔有「協和公司」財務的犯罪目的,所謂涉嫌「職務侵佔」的罪名不應該成立。
「職務侵佔是要利用職務之便侵佔了公款或財產。他這種情況已經經過了研究決定獎金的話不應該屬於職務侵佔的證明了。」
廣東維權律師唐荊陵則認為,何平一案是典型的以司法干預公司內部的經濟糾紛案件。唐律師說,儘管公安部20年前就下發過《關於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等規定,但是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現象卻屢見不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種地方當局它處於政治考慮,要為它們的政治利益備述;還有一種掌握這個權力的人為了他自己或者他朋友的經濟利益;還有一些人比如說在商業往來當中涉及到財產上的糾紛,利用刑事偵察的手段去給經濟事件當中的經紀人實行追查,迫使他把財產讓出來或者是要達到自己經濟目的。」
據報導,「協和公司」5名高管共同制定《行政人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並領取獎金。但5名高管中的另一名高管、天津市南開區政協副主席、市人大代表方健卻未被檢方起訴。唐荊陵律師對此表示,這種選擇性執法的現象,在中國相當普遍。
「假如我們去接觸到一個貪污類的或者是官員受賄類的案件,你會發現在它的證據裡肯定會找到有其他官員犯罪的有時候甚至很明顯的證據。但是那些人並沒有被追究。但是今天因為網民的能力越來越大,雖然選擇性司法的空間越來越小,但是應該講這個事還是比較普及的。」
據報導,何平的律師高子程打算為其作無罪辯護。南開大學學生的公開信也在最後呼籲:早日還何平教授一個清白,讓他擺脫近一年的牢獄之災,回到親切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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