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海大火後,國務院調查組極其迅速地向世界宣布了初步調查結果:事故原因是由無證電焊工違章操作,引燃尼龍網、竹排等易燃物所導致,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但上海市民透過這場大火,看到了他們生活環境的危險,因為上海就是由14000多幢高層建築構成的鋼筋水泥叢林。調查結果公布後,輿論多認為這8位民工是當局為安撫民意而找的「替罪羊」。因此,上海市民用悼念死者的方式表達了政治問責的強烈願望,希望政府能夠採取切實的預防措施,不要讓這類悲劇再度發生。
「替罪羊」一詞是外來詞,對應英文有scapegoat、whipping boy,在民國時期曾譯作「代罪羔羊」。人們往往用「替罪羊」比喻代人受過的人。雖然中國政治自古以來都存在「替罪羊」現象,但將「替罪羊」機制用得最頻繁、最成功的則莫過於中國共產黨。自1949年以來,每次面臨政治失敗或者高層失職,「替罪羊」機制就成了中共用來自我清洗的污水桶。
先說近期發生的事件。河南鄭州最近一個月內發生4起城管打人事件,但所有事件面臨追責時,當地城管部門就拿臨時工頂缸。城管部門往往如是說:這些臨時工大多沒有經過培訓,更沒有執法證,在執法過程中往往隨意性比較大,方式簡單。 這種說詞迴避了兩個最基本的問題:第一,雇佣臨時工未經培訓並讓他們無證上崗,本身就是城管部門嚴重失職。第二,不管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員工,只要他們以城管人員身份執法,執法過程中發生的任何行為,都是職務行為。除了追查個人責任之外,還應追責城管部門。
這種諉過於相對弱勢的責任人──即尋找「替罪羊」的做法,此前在三鹿集團毒奶粉事件中出現過,在追查礦難事故責任中更是頻繁出現。不過,如果以為這是現任政府官員的發明,那也真是出於對中共黨史不熟悉的冬烘之論,因為最善於尋找「替罪羊」為自己開脫責任的就是至今仍被中共供在神壇上的毛澤東。
從戰爭年代走過來的毛澤東習慣了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大場面,和平年代也習慣用這種發動戰爭的方式「搞」經濟建設──將湖南土話「搞」字用為政治語言是毛的發明,這「搞」字含義豐富,既有從事、進行之意,也有意在顛覆舊秩序的「搗亂」、「折騰」之意。從毛澤東「搞」的政治運動與經濟建設的幾個樣本,如反右、大躍進及「文革」來看,後一含義居多。毛搞了一個「大躍進」,其後果就是在1959-1961年這三年當中餓死3000多萬人。誰來承擔這重大政治責任呢?毛澤東還得繼續擔任中國人民的英明領袖,他所領導的黨也還得繼續「偉大、光榮、正確」下去,於是找了兩隻「替罪羊」,一隻是後來被研究者證明並未出現的「三年自然災害」,另一隻是「逼中國人民提前還債」的蘇聯。至於中國何以貧窮?從1949年開始創造的經典說法一直是「由於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的壓迫與掠奪」,再與時俱進地拉上一些各階段的政治失敗者,包括中共黨內的昔日同志,如20世紀50-60年代專門「破壞社會主義建設、時時刻妄想變天」的「階級敵人」,「文革」前期的「劉鄧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文革」後期的林彪反黨集團。
毛澤東這一諉過於人的政治高招,在他教導下成長起來的中國共產黨自然全盤繼承。鄧小平主持下寫成的《關於建國以來黨內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將「文革」說成是「林彪、江青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的陰謀,硬是將中國人民的偉大導師毛澤東變成了反革命家屬,至今還未為毛澤東摘去這一帽子。
由於「替罪羊」機制總是能夠讓各層次的政治領導人化險為夷,穩居高位,所以中國各級政府樂此不疲地使用著。比如這次上海市政府急於拋出幾位責任人,以安撫因為火災變得惶恐不安與憤怒的民心,卻迴避了消防機制的種種不足,更不願意觸及建築工程發包中的腐敗問題。這種尋找「替罪羊」的方式既無法平息民眾的怨恨,也使責任政治的建立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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