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下半身癱瘓,其是否被送到監獄執行刑期一個政治問題。
臺灣前總統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因一起企業購地案與官股銀行人事案,以貪污洗錢等罪名判刑確定十七年六個月。
吳淑珍與陳水扁同案被判的刑期相同,她也同時被判一億五千四百萬台幣罰款,也與陳水扁的判決相同。
陳水扁因相同罪名已被關押在臺北監獄執行徒刑,而據當局此前宣布吳淑珍將預計在近期內服刑。
下半身癱瘓的吳淑珍長年身體狀況不佳,也無法自理日常生活,其是否被送到監獄執行刑期一個政治問題。
在陳水扁執政後期的紅衫軍時期,當時泛藍人士一個口號即是「陳水扁下臺,吳淑珍關起來」。
執政國民黨的一些立委與政論人士主張,吳淑珍不能因為身體狀況而免於關押。
身體狀況
包括部分民進黨人士與陳水扁女兒,則對吳淑珍入監執行感到擔憂,他們認為不應因為政治理由而無視吳淑珍身體狀況,特案處理非要關押她。
陳水扁日前對探監的女兒表示,非常擔心吳淑珍的狀況。
法務部目前的計畫是將吳淑珍關押在臺中監獄附設的培德醫院,但檢方表示將調閱其病歷資料,再決定是否收監。
據法院部長說,若評估後吳淑珍不適合被監獄收容,檢方可能讓其在包括住家或醫院養病,但在家養病算是暫緩執行,不能折抵刑期。
吳淑珍與陳水扁目前被判刑確定的罪名,僅是其被指控一系列罪名的一部分,除了這幾起控罪外,目前還有包括國務機要費與二次金改等官司仍在上訴中。
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一審中被判無期徒刑,按臺灣的法律規定,若未來這幾起官司三審被判無期徒刑,其目前的刑期將合併到無期徒期中執行。
若未來三審判決是有期徒刑,則有期徒刑總合併的刑期將不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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