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農民發產權證是擴大內需的重要撬桿

「提高農民收入不僅包括國家收購農產品的價格要提高,國家給農民的各種補助增加,還應該給農民發放產權證。」全國政協常委、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教授12月15日在雲南昭通舉行的第三屆中國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戰略論壇上說,發放產權證是提高農民收入、擴大內需的一個重要撬桿。

此次論壇是由北京大學貧困地區發展研究院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共同主辦。厲以寧的另一個身份是北京大學貧困地區發展研究院院長和論壇的創始人。

厲以寧說,產權證包括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證、宅基地的使用權證和房產證。

他強調了房產確權的重要性:「房產證是非常重要的。今年我帶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的調研組在全國調研,在農村開座談會的時候,農民的意見很大,為什麼自己建的房子沒有產權證?城裡的土地是國有的,買的房子有房產證,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的,沒有辦法認證。這會產生什麼問題呢?就是農民想抵押房子沒有辦法抵押,想出租也難,還有風險。比如租了房子不付錢,你怎麼辦?不還你房子怎麼辦?很難打官司。外出去打工,留下一把鎖,於是出現了‘兩個老鼠’的問題。第一個是自己的房子變了老鼠窩,第二個,到了城裡以後,兩手空空,只能租人家的地下室,就變成了‘地老鼠’。出現這些問題的根源在哪裡?就是沒有房屋產權證。」厲以寧說。

他在考察調研中看到,上海、山東已經有一些新建的農村社區對農民住房進行了確權,使房屋產權明確化、合法化、持久化。農民房屋可以依法進入市場買賣、出租和抵押,不動資產變成了動產,資產變成了資本。

「有些地方的房產證是房產局發的,有的是城鄉建設局發的,農民只要有證就行,有了證農民收入就提高了,這一下整個經濟就活了,內需也擴大了」。厲以寧說。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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