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移民來美國,就像古代中國的族群遷徙到外省,成了」客家人」。主客之間難免要鬧矛盾,處於劣勢的多半是客家人。美國雖說是移民國家,還有」種族大熔爐」的美譽,事實上,這裡排斥移民、種族歧視的知名度也不低。」先入者為主」,主人對客人多有」入境問俗」的要求,動輒以新移民不懂規矩相譏諷。他們的敏感,給我們背井離鄉、篳路襤褸的生活平添了不少壓力。
前不久,在紐約發生的一件事就是一例:影星傑克·尼克遜在一家華人開的酒店買酒,應記者之請,出店之前擺了個喝酒的姿勢,其實並未開瓶,只是為了讓他們拍照。而紐約州的法律禁止在酒店喝酒。消息和照片見報之後,被報導的那家酒店接到不少電話,其中一些很不友好,有一個人說:」在酒鋪裡喝酒是違法的,你知不知道?中國佬,你為什麼不滾回去?」還有人揚言要燒了那家店云云。
就這類事情而言,如果那是個美國人的生意,店家若真有錯,他被批評時,絕扯不上身份問題,他受到的壓力就少一層。只因主客雙方受」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誤導,移民就多了一份心理負擔,儘管這個負擔沒有正式的法律意義,但它是社會輿論、公眾意識的錯判,讓受責者在日常生活中服刑,無盡無休。總被旁人側目而視,恐怕永遠也自在不起來吧?也許某位「美國客家人」的財力、學歷、語言能力等等都不比這裡主流社會中的人差,但他多半也要因自己是外來戶,會被人家挑剔、嫌棄而小心翼翼。
儘管如此,對我們而言也不要怨天尤人,這是作移民要付的代價之一。我們盡可以說,那些存著種族偏見的人淺薄、無知,但他們還是現實地存在著,不期然地會被我們碰到。而且我們很難在遇到不愉快的時候,區別哪些行為是對我們的歧視、哪些白眼是他們的一視同仁。這是沒有辦法的事,就像城裡人、鄉下人那樣,一種沒來由的優越感和自卑感,任誰也難免。迴避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捲起鋪蓋、打道回府。
移民出來的人,可能大都曾在去留之間猶豫過,而且深感決心不好下。我想,執簡馭繁,訂幾條標準出來,該走該留心裏就有數了。比如,幾年下來,得大於失還是失多於得?與家鄉親友現在的處境比比,不移民或現在就回去又當如何?有人說,」生活就是鬥爭」,與誰鬥?當然是與不順心的事物鬥。那就好辦了:移居地和原住國都有麻煩要我們同它鬥,看看哪邊的麻煩更好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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