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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司法廳阻止廣東律師參與李莊案辯護

 2011-04-14 22:5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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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司法廳和廣州市司法局近日分別就重慶司法當局對李莊案「遺漏罪」的審理髮出「禁令」。4月13日,據廣州刑事辯護律師李修蛟律師、梁香祿律師透露,廣東省司法廳對李莊案有「三不准兩報告」,即「不准參加辯護團、不准參與聲援團、不准發表相關負面消息,對串聯的外省律師要報告,發現有相關負面言論要報告。」

作家李承鵬在微博客上說,「這樣下去,公民律師就成為私家廚師,按主子的菜譜做菜。就是治大國如烹小鮮。」學者肖雪慧則評論說,此事「再次用行動詮釋「法律不是擋箭牌」。

昨天,4月12日,知名法學家、北京大學教授賀衛方通過發表公開信,批評重慶司法當局,並呼籲重慶法律界捍衛正在淪喪的法治理想。此前有報導,李莊已選定了陳有西、張思之、斯偉江、魏汝久、楊學林等人作為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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