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又出新聞了。不過和中石化「天價茅台」不同,這次出事的不是茅台酒,而是出產茅台酒的茅台鎮。
據央視《焦點訪談》欄目報導,為了打造「中國第一酒鎮」的品牌,茅台鎮政府決定把古鎮繁華的商業街環茅南路建成「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街上所有商鋪都必須賣當地產的白酒,不賣酒的商鋪則要立即搬走。
為了實現這一宏偉目標,茅台鎮政府雷厲風行, 5月1日貼出通知,要求商戶於5月3日前便必須完成搬遷。對於那些猝不及防而來不及按時搬遷的商戶,鎮政府言出必果,派出「執法」人員,干擾經營、打砸門店、沒收貨品。以其態度之蠻橫、出手之狠辣,如果不是身穿制服,很少有人會相信他們是政府工作人員。
而且,對強制拆遷所及的商戶,茅台鎮政府既無異地安置計畫,也無補償承諾。這也就意味著,無論被拆遷商戶受到多大損失,都得不到政府任何補償而只能獨自承擔。這一切絕非商戶或媒體的主觀猜測,而是有現場指揮強拆的茅台鎮副鎮長袁仁濤親口證實。
實際上,這位副鎮長在央視鏡頭前的第一個亮相就足夠震撼:「打亂老子的規劃,拖延我們好長的時間了……再來影響,涉及犯法的馬上帶走。」
此後面對央視記者的採訪,這位副鎮長雖然沒有再以「老子」自居,但其將茅台鎮視其為「治下」,將其治下百姓視為「子民」的「牧民」觀念,仍然難以遮掩。在他的表述中,鎮政府的決定,當然代表了茅台鎮大多數百姓的利益,少數商戶的利益,卻是在所不計;如若違背鎮政府意志而拒絕搬遷,則便視同「違法」。在這樣的思維邏輯中,所謂「依法行政」就蛻變成了「依政府意志行政」,而對在強行推進政府意志過程中受到損失的商戶不安置、不賠償,也就變得順理成章且有 「法」可依。
對這樣的官員再講一次什麼叫以民為本,什麼叫依法行政,什麼叫權力的邊界,什麼叫尊重公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無異於對牛彈琴。但是,即使冒著智力和精力都再次受辱的危險,輿論仍然不得不對那位副鎮長的蠻橫邏輯予以譴責,因為必須譴責的不僅是一位名叫袁仁濤的副鎮長,更是他的言語和行為體現出的一種權力思維,一種打著為民做主的旗號而強行推進權力意志的危險邏輯。這種邏輯,已經在 「茅台」身上高度凝聚,以致形成了經典的標本。
近年來,一邊是茅台酒價格的不斷飆升,「茅台」日益與官商兩界的奢靡之風建立起密不可分的聯繫,中石化的「天價茅台」,不過作為極端的案例,讓公眾的不滿找到了宣泄的出口。另一方面則是茅台集團在當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在茅台鎮及其所屬的懷仁市要地得地、要水得水。在當地媒體的報導中,茅台集團的擴張過程被描寫的充滿詩意:「茅台美酒誕生之地,理應是風格優美、布局精緻的東方酒鎮。當地人更願意向來訪者描述他們心目中茅台鎮應有的模樣——整潔、有序,充滿東方酒文化的神韻……關於她的未來,人們願意用更美好的詞彙去描繪。」、「今天,站在茅台總部大廈頂層的天台上放眼望去,以前雜亂無章的居民住宅消失了一大片,而在一片片瓦礫堆上,一座更加現代化的茅台酒廠廠區正在孕育。」但遺憾的是,強行推進「白酒品牌展示一條街」的暴戾過程,卻讓人看不到一絲當地媒體筆下的詩意;有著袁副鎮長和他手下的「執法」人員,誰也無法再相信當地媒體「務實陽光歷史性工程,茅台鎮搬遷安置好無上訪」的浪漫描寫。
茅台酒是茅台鎮乃至懷仁市的一座金礦,當地政府對其著力扶持、深入開發,本在情理之中,但這種生產、消費兩端都與權力高度纏繞、相互勾兌的格局,卻可能在茅台酒香日益遠播的同時,卻把「茅台」這個積澱了複雜歷史和情感的文化概念,釀成百姓情感中的一杯「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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