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回憶的重要價值何在?

王洪文是林彪倒臺後毛澤東選中的另一個接班人,中共「十大」上當選為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作為中央的主要領導人參與了那一時期中央所有的主要工作,是那段歷史的當事人之一。可惜的是,王洪文在1992年8月罹癌去世,至今也無人知曉王洪文去世前是否留下任何文字回憶。如果沒有的話,邱會作在秦城監獄中與王洪文交談中所瞭解到的情況無疑具有無比重要的價值,對揭開那段黨中央高層內幕有特殊的意義和貢獻。

(1)毛澤東對黃吳李邱的處理。

王洪文說,毛澤東對黃吳李邱的處理有三點指示:1、不能用處理楊成武的辦法對待黃吳李邱;2、對有關的人只能說他們在中央開會;3、時間要短,只能是幾天。在此期間,不能驚動他們的家屬。毛曾說「林彪問題比黨的歷史上任何一個大人物的問題影響都大,要是處理得不好,就會倒下一大批高級幹部,會傷了黨的元氣。」且毛對專案組搞來的材料都認為不足採信。毛再三告誡政治局委員們說「要冷靜觀察,犯點官僚主義有好處。」也就是說,毛是將黃吳李邱「掛起來」,不急於作組織處理。但康生、江青、張春橋不同意,李德生和汪東興更是將黃吳李邱往死裡整,目的就是撇清他們與林彪的關係,是想「滅口」。(頁717-718)

(2)林彪「死黨」名字的由來。

王洪文曾聽毛澤東說過「按人頭辦,不要定參加什麼‘集團’案。只要那麼一定,好多人都會被搞進去,可就不得了了。」後來汪東興向毛提出,不給林彪的人取個「名字」,叫起來就麻煩了。橫豎林彪人早死了,給那些人取個名字比較好。毛澤東隨口說「可以叫林彪死黨」。筆者以為,毛澤東此時還是比較清醒的,知道一提「集團案」就一定搞成擴大化,也妨礙以後毛對黃吳李邱等人日後可能的啟用。而後來鄧小平竟然將黃吳李邱打成「林彪反革命集團」。僅此而論,鄧小平學毛卻不像毛,鄧的考慮更多的是從現實政治出發,要林彪、黃吳李邱和「四人幫」一起扛起毛澤東的文革罪責,使他們成為毛澤東的替罪羊。(頁717)

(3)「十大」為何開除了黃吳李邱的黨籍?

王洪文說,他是「十大」籌備委員會主任(周恩來副主任),他按著毛澤東的這個意思,在拖。「十大」前,康生等人發動上海等省市提意見,要求處理黃、吳、李、邱、李雪峰,並向毛澤東寫了個報告。毛澤東在報告上沒什麼定論的批示。王洪文說,最後處理「決定」,不僅中央全會沒有開,毛澤東本人也不知道。「十大」以後,毛澤東提出了對原來任過政治局委員的,凡沒有定下是「反革命」的一律養起來,中央組織部門提出了每月發二百元錢生活費的大概方案。在一次中央的會議上議及到這個問題時,毛澤東說:「黃、吳、李、邱幾個人沒做結論,這樣安置比較好。」因為沒人敢露出真情,會場上的人很緊張,冷場了很久,汪東興硬著頭皮向毛澤東說:「對黃、吳、李、邱、李雪峰在‘十大’前已作了結論,開除黨籍了……」毛澤東聽了很驚訝,足有幾分鐘瞪著眼睛沒有說一句話,大家嚇得不敢吭氣。最後毛澤東很生氣地說出了一句很重的話:「林彪的雷厲風行容易出亂子、出毛病!官僚主義並不見得都壞,官僚主義有兩重性!」(頁719-720)

(4)關於涉入林彪案的人區別對待問題。

王洪文對邱會作說,在中央內部,毛澤東比較冷靜,周恩來很謹慎,但是其他人在嚴懲你們上是一致的。審查1972年夏天之前基本結束,周恩來提過三個方案:1、處理吳法憲一個人;2、處理黃、吳兩人,李、邱不作組織處理;3、把四個人繼續放一放再說。毛澤東傾向於只處理一個人。王洪文說,在關鍵的時刻周恩來說了話:「黃永勝沒有民憤,吳法憲民憤大。」毛澤東同意周的意見,想只處理吳法憲一個,風趣地說:「這是個以少換多的辦法,很划算!」但是康生、江青他們,以及葉劍英、汪東興都不同意這麼辦,事情就拖了下來,維持著把你們關在衛戍區的原狀。(頁718)這裡有趣的是,葉劍英、李德生、汪東興竟然與「四人幫」驚人的一致。由此可見,政治鬥爭到了某種程度是不分你我的,彼此對立的政客們為了某個目的有時也可以沆瀣一氣。

(5)關於垮臺的原政治局委員安置問題。

王洪文說,對我們的最後處理「決定」,不僅中央全會沒有開,毛澤東本人也不知道。「十大」以後,毛澤東提出了對原來任過政治局委員的,凡沒有定下是「反革命」的一律養起來,中央組織部門提出了每月發二百元錢生活費的大概方案。(頁720)

從王洪文的回憶來看,所謂林彪要搞「政變」,要「另立中央」云云連毛澤東本人都不相信,所以對黃吳李邱採取了「拖字訣」,不想將他們四人一棍子全打死。但是由於「四人幫」的作用,外加葉劍英、李德生、汪東興等人落井下石,毛的政策並未得到切實的執行和貫徹,結果一直拖到毛死。而新上臺的華國鋒、汪東興就可為所欲為地製造新冤案,到了鄧小平時代更是從現實政治出發,讓林彪和「四人幫」為毛澤東承擔文革罪責,故黃吳李邱只好被迫成為「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成了毛澤東的文革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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